全國政協委員、中華慈善總會黨委書記孫達: 發揮慈善事業中企業積極作用 完善股權捐贈等稅收優惠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慈善總會黨委書記孫達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
近年來,我國公益慈善事業取得長足進步。據統計,2023年年度慈善捐贈總額已突破2000億元,尤其是企業捐贈占到社會捐贈總額的60%左右,公益慈善事業所承載的第三次分配在我國收入分配調節中的基礎性作用愈發受到重視。
如何引導、促進企業更積極地參與公益慈善事業?企業如何更好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平衡善舉與經營發展的關系?我國公益慈善組織與公益慈善事業如何進一步完善、提升?3月9日,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中華慈善總會黨委書記、副會長孫達在接受《大眾證券報》記者專訪時對上述問題作出了回應,并對今年關于設立“中國急救宣傳日”的提案進行了闡述。
實現共同富裕中發揮更積極作用
《大眾證券報》:我國公益慈善事業在弱有所扶上起到了怎樣的積極作用?我國公益慈善組織還有哪些不足或可以進一步提升的地方?
孫達: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下,慈善事業有了長足發展,在提高社會保障、投入脫貧攻堅、助力鄉村振興、參與社會治理、踐行第三次分配、傳播中華文化、推進共同富裕等方面都有了質的提高,日漸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扶貧濟困、扶傾濟弱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了“弱有所扶”的重要原則,成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的指導思想和基本遵循。黨和政府始終致力于縮小城鄉與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平化,而慈善事業正是縮小貧富差距的有力武器與有效途徑。
然而近年來,慈善組織逐年募集的捐贈款物總額并未實現與經濟增長同步,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0.2%左右。慈善事業對調節國民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的功能還顯得有限,有必要在扎實促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的過程中進一步強化慈善事業的能動性,使其更好地發揮作用。
慈善組織作為捐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橋梁紐帶,是慈善事業最重要的主體。因此,提高慈善組織的服務規范性、服務水平和能力顯得尤為重要。我認為,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慈善組織的規范管理、慈善活動的公開透明。新修改的《慈善法》也對此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補充與完善。
從另一個角度看,近年來,我國個人向慈善組織捐贈的占比依舊較低,僅占捐贈總額的25%左右。究其根源,主要體現在慈善組織的公信力與專業性有所不足,直接影響了個人捐贈的積極性;現行稅收政策等對個人捐贈的激勵力度仍有待提高。
慈善組織要想提高自身公信力,首先就要依法行事,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在慈善款物的募集和使用中,要做到全過程透明,全面、公開向社會公眾展示相關信息。這也是慈善組織存在發展的不二法門。
企業尤其民企是慈善事業的主力
《大眾證券報》:來自企業的捐贈對我國公益慈善事業起到了怎樣的作用?您認為應該如何去引導、促進企業更積極地參與公益慈善事業?
孫達:實現我國公益慈善事業邁向高質量發展,要從注重數量、規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轉型,應激勵和指導愛心企業、愛心人士找準社會慈善需求和自身優勢的結合點,積極發揮更大作用。我認為要抓住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從政策法規層面加大慈善公益事業促進力度。要盡快研究出臺遺產稅、贈與稅等稅收制度,形成與個人所得稅相配套的收入財產再分配稅制體系。
二是進一步拓展稅收優惠范圍,完善股權捐贈、無形資產捐贈和有價虛擬物品捐贈等稅收優惠政策。
三是建立國家層面的慈善捐贈、慈善志愿服務記錄和信用激勵制度,將其依法納入國家社會信用體系,作為正向評價和失信懲戒依據,在評優評先、積分落戶、購房購車、子女教育、公共設施使用上制定相應優惠政策,增強社會公眾投身慈善事業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四是不斷提升慈善事業的吸引力與活力。比如,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各級協調配套的慈善表彰體系,將現行“中華慈善獎”提升為國家重要獎勵項目,對為慈善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自然人、法人和各類組織予以表彰獎勵,激發更多社會力量投身慈善的熱情。
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是企業融入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選擇,是新時代義不容辭的神圣使命。事實證明,在中國特色的慈善實踐中,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始終都是慈善事業的主力。我認為,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要注重以下幾點:
首先,企業要有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長遠規劃和長效機制。企業開展公益慈善活動,對塑造企業文化、提升品牌美譽度、提高員工凝聚力、整合資源開拓市場等方面都具有較大的價值和作用。因此,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狀況和社會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制定可行性規劃,建立健全機制,并引導帶動員工參與其中,形成企業良好的公益慈善氛圍。
其次,要構筑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良好平臺和渠道。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主要是捐款捐物、救災救援、志愿服務為主,企業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和資源,重點打造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優質平臺和渠道,比如,成立公益慈善基金會,組織專職團隊進行專業化操作?;蛘吲c專業慈善公益機構合作,成立公益慈善基金。
再次,著重策劃開展與公益慈善事業相關的品牌項目。公益慈善項目相當于企業的產品,越是品牌產品,越是能夠贏得捐贈人的支持、滿足受益人的需求,并且能夠不斷解決相應的問題,推進企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設立“急救宣傳日” 提升應急救護水平
《大眾證券報》:今年全國兩會上,您帶來了將每年1月20日定為“中國急救宣傳日”的提案,提出該提案的原因和提案內容是什么?
孫達:今年我提交的《關于設立“中國急救宣傳日”的提案》是對我去年《關于推進AED(自動體外除顫器)大面積普及與急救聯動》提案的一次深化與拓展。
近年來,我國急救培訓工作進展較快,但掌握救護技能的人員比例仍然較低?!吨袊残l生管理》2021年數據顯示,中國大陸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普及率僅為1%。
據統計,我國目前每年因心臟驟停等急危重癥死亡的人數超過1000萬人,其中約80%發生在院外,而院外心肺復蘇成功率僅為1%至3%,遠低于發達國家15%的水平。
為全面普及應急救護知識,提高全民應急救護能力,持續提升社會應急救護聯動能力,積極構建“現場-院前-院內”急救全鏈條,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我提出了五點建議:
一是將每年1月20日定為“中國急救宣傳日”,將“人人學急救,急救為人人”定為“中國急救宣傳日”主題,強調急救之于寶貴生命與美好生活的重要性、必要性,激發公眾的參與意愿和責任感。
二是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公眾對急救事業的認知和關注,普及急救知識與技能。
三是推進院前急救聯動。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志愿者、企業等參與急救事業,建立多元化急救聯動機制,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發展并予以規范指導。建立與完善激勵機制,如對社會急救組織、愛心企業和個人等給予經費補貼、稅收優惠、榮譽表彰等,對社會急救行為給予法律保護、道德支持、社會認可等。
四是優化急救資源配置。建立財政保障機制,加強中西部、鄉村等地區急救網絡建設,實現鄉(鎮)急救中心(站)全覆蓋,縮小城鄉差距和急救服務半徑。統籌城鄉急救資源配置,探索急救站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并行機制,提高急救資源利用率。
五是加強院前急救體系信息化建設,實現社會急救與專業急救有效銜接;推進院前急救與院內急救信息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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