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金融領域“黑灰產” 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省公安廳聯合發布典型案例
近年來,以不法貸款中介為核心的犯罪團伙通過偽造首付款憑證、利用系統漏洞、偽造相關證明材料等手段,騙取銀行信貸資金和保險賠償金,形成金融領域“黑灰產”亂象,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國家金融安全。
記者獲悉,在此類鏈條中,非法貸款中介發揮了重要的聯結作用,形成以其為樞紐的全鏈條違法犯罪,往往短期內重復作案,社會危害嚴重。馬上消費研究院和西南政法大學聯合發布的《中國金融黑灰產治理研究報告(2025)》顯示,2025年一季度金融黑灰產規模達2800億元,較2023年增長約40%。
根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和公安部統一部署,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省公安廳重拳出擊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行為,并于近日公布了四起典型性、代表性案例,提醒大眾警惕。
案例一:南京胡某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
2024年2月,南京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胡某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案。經查,2023年以來,以胡某某、李某等人為首的貸款詐騙團伙,通過中介團伙招攬全國多地區征信無異常的普通人員作為“背債人”,并組織“背債人”至銀行申請購車貸款,提車后迅速轉賣至銷贓團伙,形成集犯罪策劃、引流獲客、物色人員、材料造假、培訓包裝、騙貸購車、銷贓洗錢的犯罪鏈條。
在此基礎上,公安部經偵局部署全國公安經偵部門開展集群打擊,共抓獲嫌疑人130余名,涉案金額6000余萬元,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二:常州某公司涉嫌保險詐騙案
2024年8月,常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某公司涉嫌保險詐騙案。經查,以陸某、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保險公司間信息共享、承保審核和理賠調查等方面漏洞,以被保險人雇員的傷情作為作案工具,通過誘騙雇員簽署虛假賠付協議,并偽造相關證明等手段,蓄意夸大損失程度,詐騙保險賠償金,犯罪團伙及線索涵蓋企業經營者、投保人、受益人、保險從業人員等全鏈條。
在此基礎上,公安部經偵局部署全國公安經偵部門開展集群打擊,共抓獲嫌疑人20余名,涉案金額4800余萬元,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三:泰州宮某某涉嫌貸款詐騙案
2024年5月,泰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宮某某涉嫌貸款詐騙案。經查,犯罪嫌疑人宮某某與多名貸款中介人員、二手車商人員糾合組成犯罪團伙,以“為他人支付購車首付款并給予好處費”為誘餌,組織全國多地區征信無異常的普通人員充當“背債人”,以“背債人”名義購買汽車,并對其進行話術培訓和包裝,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從銀行申請到貸款后,迅速將汽車低價轉賣給二手車商非法套現,詐騙銀行無抵押消費貸款,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0余萬元。
在此基礎上,公安部經偵局部署全國公安經偵部門開展集群打擊,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0余名,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目前,宮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員已被法院依法判決。
案例四:南通曲某某等人涉嫌保險詐騙案
2024年1月,南通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曲某某等人涉嫌保險詐騙案。經查,2019年以來,以曲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為部分高風險行業務工人員重復投保雇主責任險等險種。被投保人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后,該犯罪團伙引導被投保人辦理傷殘鑒定,并偽造相關材料和墊付資金流水,同時申報保險理賠。理賠款到賬后,通過各種理由誘騙、威脅被投保人,非法占有保險賠償金。
在此基礎上,公安部經偵局部署全國公安經偵部門開展集群打擊,共抓獲嫌疑人13名,涉案金額7600余萬元,目前,曲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員已被法院依法判決。
記者注意到,今年9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公安部在發布第一批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典型案例時指出,近年來,金融“黑灰產”組織、個人為謀求非法利益,假借法務公司、咨詢公司等名義,廣泛發布“代理高額退保”不實信息,慫恿、誘導投保人委托其代理“維權”,脅迫保險公司支付超出保險合同現金價值的退保金,并從中收取高額傭金。迄今為止,對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已經取得積極成效。
據悉,為推進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群打擊走深走實,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省公安廳建立了預防打擊金融領域違法犯罪的常態化聯絡協作機制,金融監管部門發揮監管專業優勢,在日常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信訪核查等工作中,注意發現不法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并督促金融機構端正經營理念,有效彌補管理漏洞,從根源上壓縮金融“黑灰產”的生存空間;公安機關依法偵辦了一批相關案件,抓獲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斬斷了一批涉金融領域“黑灰產”利益鏈條,切實維護了企業群眾合法權益和金融管理秩序。江蘇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打擊治理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離不開廣大群眾的積極參與、大力支持,呼吁大家關注典型案例、增強風險意識,在金融消費中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金融安全“三步走”>>>>>>
(一)提高防范意識。切勿盲目相信陌生來電、短信、廣告傳單、社交平臺等渠道推送的“債務重組”“債務優化”等信息,對“高額回報”“內部渠道”“快速辦理”等話術保持高度警惕,不輕信、不盲從,避免掉入相關陷阱。
(二)選擇正規渠道。通過銀行官網、手機銀行、正規金融機構網點等官方渠道辦理金融業務,避免輕信第三方“捷徑”承諾。遇到金融糾紛,應通過金融機構官方客服或者金融監管部門正規途徑解決,拒絕“代理維權”等非法中介。
(三)舉報可疑線索。不法中介往往以“金融服務”為幌子,非法從事金融咨詢、代理、擔保、貸款等業務活動。廣大群眾要自覺抵制非法金融中介活動,發現可疑線索,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金融監管部門舉報。
記者 趙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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