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銘:倡導價值投資限制量化交易
日前,滬深交易所均發布了對寧波靈均投資處罰的相關公告,之所以被罰,是由于其實施了異常交易行為:2月19日開盤后的1分鐘內,累計賣出股票金額達25億元,導致短期內深證成指、上證指數快速下挫,影響了正常交易秩序。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近些年來,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開始在滬深股市活躍起來,隨之而來的,則是量化機構的誕生。
市場上有觀點稱,量化交易有助于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促進市場價格發現。但也有人認為,既然如此,那量化交易為什么不去新三板市場、港股市場提供流動性呢?一個市場,依靠量化交易的方式,來增加流動性,其實是非常悲哀的。客觀上講,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所產生的流動性,并非作為投資者真實交易意愿的體現,而主要是“技術進步”的折射。而對于資本市場而言,也不需要量化交易來堆積成交量。
此外,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相對中小投資者存在明顯的技術、信息和速度優勢,量化交易的博弈對象主要是中小散戶,量化交易機構的盈利,也主要來自中小散戶的虧損。去年下半年股市持續下跌,包括散戶、公募等機構投資者都出現財富縮水的情形,但某些量化機構卻收獲頗豐,其獲利來自哪里?
市場上有眾多投資者對于量化交易持反對態度,個人以為原因有三:一是量化交易對中小散戶非常不公平。中小散戶手動操作,根本不可能與運用電腦指令進行操作的量化交易相提并論。其高頻交易,頻繁地報單與撤單,也會對中小散戶形成誤導。對于中小散戶而言,量化機構就像市場中的“吸血鬼”。二是與證監會一直倡導的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性投資的投資理念不符。監管部門一面放行量化交易,一面又倡導三大投資理念,不是自相矛盾嗎?三是對于量化交易的監管嚴重不到位。寧波靈均的罰單表明,對于量化機構的監管,基本上是一種“形式主義”,也不存在任何的有效 “價值”。
個人以為,資本市場如果放行程序化交易,需要做好兩點:首先,高頻率的報單、撤單行為應嚴格禁止。目前規定的一秒300筆、一日20000單,這明顯偏高,如果限制在1秒不超過10筆,一個交易日不超過500單,或是可接受的。
其次,對于量化交易違規行為的處罰,個人建議,一旦發現,應禁止相關賬戶買賣股票時間不低于30個交易日,如此才有威懾力。
曹中銘(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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