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促進大功率充電設施科學規劃建設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7月7日消息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9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我國充電設施網絡布局,穩步構建布局合理、品質升級、技術先進的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四部門日前發布通知:
一是加強大功率充電設施專項規劃統籌。
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和電力資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場景為重點,因地制宜、適度超前、科學合理做好大功率充電設施發展布局。
二是引導大功率充電設施有序建設。
項目建設單位應按照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依法辦理項目備案手續,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會同投資主管部門加強對大功率充電設施項目的監管。
三是強化大功率充電設施運營管理。
充電運營企業要持續加強高安全、高質量、高效能的充電產品和服務供給,優化場站現場環境。
四是加強大功率充電設施安全管理。
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視大功率充電設施安全管理。
五是促進大功率充電設施與電網融合發展。電網企業要積極開展大功率充電負荷特性對區域配電系統的影響研究,分層分級評估電網對大功率充電設施接入能力。
六是完善大功率充電技術標準體系。
有關研究機構、行業協會等要持續推動大功率充電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加快設備型式、計量檢測、通訊協議、場站建設、運營管理、安全防護及數字化智能化等關鍵技術標準制修訂。
七是推動大功率充電技術創新應用。
充電運營企業要加強充電裝備技術升級,提高大功率充電設施的運行效率和使用壽命。
八是加強要素保障和支持力度。
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大功率充電設施發展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供電、財政、金融等配套政策供給。
九是強化組織協調和工作督導。
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積極會同能源、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合力開展規劃編制,細化政策落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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