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關于深化創業板改革 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
4月10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深化創業板改革?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創業板意見》)。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創業板意見》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問:《創業板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如何理解深化創業板改革的重要意義?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資本市場工作。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提高資本市場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積極發展股權、債券等直接融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十五五”規劃綱要、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均要求,持續深化資本市場投融資綜合改革。《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10號)也對增強資本市場制度競爭力、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等作出部署。創業板是資本市場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平臺,自上一輪改革以來,資本市場內外部環境發生巨大變化,創業板發展面臨新形勢新要求,制度包容性適應性不足等問題也日益突出,亟需深化改革,推動創業板高質量發展。
第一,這是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深化創業板改革,更好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發展、做優做強,有利于加快構建以先進制造業為骨干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促進地方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也有利于推動大力提振消費,促進貿易提質增效,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尤其是帶動青年群體就業創業。第二,這是更好支持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迫切需要。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突破,人工智能等諸多領域呈現爆發式發展。新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業態,需要資本市場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融資支持。進一步提升創業板制度包容性、適應性,有利于更好發揮創業板板塊特色和優勢,更大力度支持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壯大和未來產業培育。第三,這是持續推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深化創業板改革,進一步提升投融資便利性,有助于引入一批優質上市公司“源頭活水”,加快構建“長錢長投”制度環境,吸引更多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入市。這對于進一步夯實市場穩定運行的微觀基礎,增強市場內在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問:本次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原則是什么?
答:本次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牢把握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的工作主線,圍繞持續深化資本市場投融資綜合改革,進一步突出創業板板塊定位,優化全鏈條創新和監管制度體系,提高創業板制度包容性、適應性,持續健全創業板市場功能,更大力度推動要素資源向新質生產力領域聚集,助力提高直接融資、股權融資比重,更好服務產業變革和高質量發展。
改革過程中,重點把握好以下4個方面。一是堅持提高站位、服務大局。加快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促進地方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助力穩就業、穩企業、穩市場、穩預期。二是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聚焦影響創業板功能發揮、市場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針對性地完善制度規則及執行機制,進一步夯實市場發展基礎。三是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進一步增強創業板支持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的精準性,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加快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市場生態。四是堅持系統思維、綜合施策。注重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在防風險、強監管的基礎上推動創業板高質量發展,努力實現深化改革、穩定市場與強化功能的良性互動。
三、問:創業板增設第四套上市標準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十五五”規劃綱要就此作了專門部署。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對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的科技創新企業,以科技金融支持創新創造。當前,全球創新活動進入密集活躍期,前沿技術不斷涌現,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加速融合,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日新月異。全球各主要資本市場都在主動進行改革,以更好適應創新發展趨勢。
近年來,我國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創新創業企業不斷涌現。這些企業普遍具有前期投入大、收入起點低、價值躍升快等特點,亟需資本市場提供更高效、更匹配的金融支持。為更好適應這些企業發展規律和特點,提升創業板對多元創新的包容性,這次改革增設創業板第四套上市標準,通過引入收入復合增長率、研發投入等成長性、創新性指標,與市值、收入指標進行組合,以更好支持具備高成長潛力與突出創新能力的優質企業。具體來看,共有兩項指標:一是“預計市值不低于3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主要適用于新興產業領域企業;二是“預計市值不低于4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于1億元且占營收比例不低于15%”,主要適用于未來產業領域企業。
需要說明的是,科創板、創業板都是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平臺。近年來,“兩創板”在堅守各自定位的基礎上,較好地實現了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其中,科創板突出“硬科技”特色,重點服務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企業,已在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領域形成了產業集群;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培育了一批新能源、高端裝備等領域標桿性企業。這次創業板增設的第四套上市標準,側重于前沿技術的引入、轉化和應用,與科創板相關上市標準在指標設置、適用行業范圍、產業發展階段等方面形成一定區分。后續,證監會將指導滬深證券交易所積極發揮“兩創板”各自特色和優勢,協同發展、形成合力,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覆蓋面,努力實現“1+1>2”的改革效果。
考慮到適用第四套標準上市的企業具有高成長性、不確定性大等特點,證監會將堅持循序漸進、質量優先的原則,組織深交所、行業機構進一步加強審核把關、風險揭示和投資者教育。包括: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突出成長性、創新性要求,嚴守財務真實性底線,嚴防“帶病申報”“一哄而上”,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對于首發上市時尚未盈利的企業,在實現盈利前,股票簡稱之后添加特別標識“U”,持續提示相關風險,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等等。
四、問:本次改革提出試點開展地方政府推送擬在創業板發行上市企業信息的主要考慮是什么,有哪些制度安排?
答:試點地方政府推送擬發行上市企業信息,是這次創業板改革的一項重要探索,對于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具有重大意義。科技創新企業特別是未盈利企業,普遍具有研發投入高、經營業績不確定性大、盈利周期長等特點,如何識別出創新能力突出、成長性強的優質創新企業,一直是監管部門審核注冊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地方政府對轄區企業的經營、合規、口碑聲譽等方面情況較為了解,由地方政府推送企業信息作為參考,有利于審核部門更加及時全面掌握擬上市企業情況,進一步提高審核注冊質效;也有利于將有限的上市資源更加精準、高效地配置到優質創新企業,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功能。
這項工作的主要安排為:一是推送主體和程序。各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企業信息推送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省屬國有企業信息推送工作。企業申請發行上市輔導備案后、申報發行上市前,地方政府可基于已掌握的企業情況,匯總形成推送信息,向深交所推送并抄送證監會。二是推送條件和標準。企業應滿足在當地注冊并持續經營不少于3年,符合新質生產力發展方向,不存在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等規定條件。三是與審核注冊的關系。證監會和深交所將地方政府推送的企業信息作為審核注冊的參考。地方政府推送信息不代替證監會和深交所審核注冊主體責任、發行人主體責任、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不代表對被推送企業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需要說明的是,地方政府推送的企業信息僅作為審核注冊的參考,證監會和深交所將依照企業發行上市規定條件和程序嚴格履行審核注冊職責。同時,地方政府推送信息不是企業發行上市的必備程序,證監會、深交所、地方政府不設置推送企業信息任務目標,各級地方政府不強制下級政府推送企業信息,不得要求企業將政府推送信息作為發行上市必備手續。對未經地方政府推送信息的企業,證監會和深交所仍按現有程序進行審核注冊。
為推動改革平穩落地、取得實效,證監會和深交所還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系對接,組織做好政策培訓、業務指導,便利和引導地方政府高效、高質量開展推送企業信息工作。二是定期向地方政府反饋其推送企業相關情況。
五、問:圍繞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在再融資、并購重組、股權激勵制度機制方面,有哪些優化安排?
答:再融資、并購重組、股權激勵是資本市場支持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工具。本次改革圍繞這幾個方面,優化了相關制度安排。再融資方面,適應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研發持續時間長、對募集資金靈活性時效性要求較高等需求,推動再融資儲架發行制度在創業板落地實施,允許“一次注冊、多次發行”。同時,完善簡易程序再融資制度,簡化公司決策程序,提升再融資效率。并購重組方面,充分發揮并購重組在促進產業整合和轉型升級方面的積極作用,持續推動“并購六條”在創業板落實落地。支持創業板上市公司立足主業,吸收合并境內上市未滿三年的公司,提升產業鏈整合質效。股權激勵方面,圍繞增強創業板上市公司對優質創新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支持規范運作、創新能力突出的創業板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時,靈活設置考核指標。
六、問:這次在進一步深化投資端改革方面有哪些政策舉措,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加快推進投資端改革,是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一環。這次改革主要推出了以下舉措。一是優化交易制度。引入做市商制度,促進創業板參與主體和交易策略多元化,減少價格波動,增強市場韌性。將協議大宗交易調整為實時成交確認,提高投資者證券和資金使用效率,增強成交確定性和中長期資金參與意愿。引入創業板相關ETF盤后固定價格交易機制,更好滿足投資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有利于降低大額交易對二級市場的沖擊。二是豐富產品服務體系。優化創業板相關指數編制,推出更多創業板相關ETF和期權,適時推出創業板股指期貨,支持基金投顧配置創業板ETF,將創業板ETF納入基金通平臺轉讓,更好滿足不同投資者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需求,提升投資便利度和吸引力。
七、問:本次改革在防風險、強監管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本次改革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放在突出位置,圍繞創業板準入、持續監管直至退出,切實加強全過程、各環節、各參與主體的監管力度。一是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嚴格執行創業板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評價標準和上市推薦負面清單制度,發揮好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行業咨詢專家等作用。強化公權力制衡監督,進一步強化交易所審核、上市委審議、證監會注冊等全流程廉政風險防控,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二是嚴防嚴處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穿透式監管,提升科技賦能監管質效,加強財務舞弊非現場監測和發現,健全深交所與證監會系統內其他單位的信息溝通和共享機制,及時發現處置苗頭性問題。用足法律賦予的手段,嚴懲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司法機關為創業板上市公司和投資者提供高質量司法保障。三是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完善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監管制度,加強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嚴厲打擊配合造假、突擊入股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廉潔從業。四是突出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在發行上市、并購重組、股債融資等方面對優質創新公司作出差異化安排,進一步提高便利度和效率。對于存在運作不規范等情形的公司,繼續依規加強監管。五是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并嚴格落實退市制度,加大退市過程中投資者保護力度。
八、問:中國證監會如何抓好《創業板意見》貫徹落實?
答:《創業板意見》是新一輪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大舉措,證監會將始終牢牢把握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工作主線,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的落地實施。一是加快制定修訂相關制度規則,持續推動典型案例落地并形成示范效應,穩定市場預期,增強市場信心。二是指導深交所、行業協會等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的政策培訓,盡快啟動地方政府推送企業信息工作培訓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投資者宣傳教育,加大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力度,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輿論環境。三是持續做好改革跟蹤問效,常態化開展上市公司“大走訪”活動,深入了解改革推進實施情況,及時評估完善,確保改革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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