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萊索賠案涉訴金額超億元 訴訟時效已不足四個月

ST圣萊(002473)近日披露了投資者索賠訴訟的最新進展。公司近日收到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寧波中院”)送達的2份《民事判決書》,寧波中院對兩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作出判決。
公司顯示,該兩名投資者分別訴訟請求法院判令ST圣萊賠償損失金額88736.45元、15011.96元(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利息損失),并承擔本案訴訟費。
寧波中院認為,ST圣萊實施虛假陳述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投資者在實施日到揭露日買入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最終受到損失的,應推定與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系,可以獲得賠償。寧波中院判決公司分別支付賠償34995.4元和7487.31元。
截至2021年1月27日,ST圣萊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投資者索賠,共收到寧波中院送達的210名投資者的訴訟材料,索賠金額合計10103.95萬元。經協商,公司已與16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調解協議或和解協議,根據協議,公司一期已支付賠償金71.05萬元。
ST圣萊表示,目前,上述未審結案件仍在訴訟程序中,對公司的影響取決于法院的判決結果。鑒于部分案件尚處于一審、再審審理階段,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
根據法院判決情況,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8日期間買入ST圣萊,并在2017年4月18日收盤時仍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需要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ST圣萊索賠訴訟時效將于2021年5月上旬屆滿,留給投資者的時間已不足四個月。
1月27日,ST圣萊還發布了2020年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內,公司預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2億元-1.68億元。ST圣萊風險提示稱,如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或2020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交易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記者 徐海峰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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