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或處退市邊緣 律師建議可起訴中介服務機構承擔連帶責任

近日,ST瑞德(600666)發布了2020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公告顯示,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公司預計2020年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出現虧損,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6.5億元到-6億元。
ST瑞德在公告中闡述主營業務受影響的原因為,2020年度受疫情影響,客戶需求放緩,公司裝備類產品銷售不達預期,2020年度預計裝備類產品毛利同比大幅下滑。2020年,由于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經營業績下滑,本期將剩余商譽全部計提減值準備,影響凈利潤約為3億元左右。
在上述公告中還顯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人民幣1元,則觸及終止上市情形。1月11日,ST瑞德首次出現股票收盤價低于人民幣1元的情形后,并無止跌跡象,公司股價連續5天持續低于1元/股,最低時僅為0.86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7月17日,ST瑞德還因信披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公司被處以6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被處以3萬元至9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重慶證監局決定對左洪波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通過處罰文件來看,ST瑞德涉及五大違規事實:一、定期報告中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二、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債務違約及訴訟的情況;三、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方資金占用及關聯交易的情況;四、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及訴訟的情況;五、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關聯交易的情況。
對于ST瑞德目前所處情況是否會影響投資者索賠,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目前公司預計2020年業績虧損6億元-6.5億元,但投資者可以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起訴中介服務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承擔連帶責任,受損投資者可放心參與訴訟索賠。
劉鵬律師指出,經證監會查明,ST瑞德2016年度和2017年度業績虛增分別為15626.73萬元、10058.50萬元,但中介服務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為ST瑞德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2016年度和2017年度審計報告。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未對銷售回款異常等事項予以必要關注,未發現銷售收入不符合確認條件、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等重要情況,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2020年11月,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大華會計師所改正,沒收審計業務收入60萬元,并處以12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鑒于證監會處罰已下達,劉鵬律師認為,凡是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間買入ST瑞德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該案件訴訟時效到2023年7月14日屆滿。
據數據顯示,自新《證券法》2020年3月1日實施至今年1月31日,已有111家中介機構(含券商、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及其營業部被監管部門合計處罰221家次。業內人士一致認為,監管層對于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日趨加強。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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