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交易爆雷 天山生物被罰引投資者索賠

天山生物(300313)近日公告,公司于2月4日收到新疆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天山生物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審理完畢。
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9月,天山生物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陳德宏等36名交易對方持有的大象廣告96.21%股權,同時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現金對價,以及與本次交易相關的中介機構費用及其他稅費等并購費用。2018年4月,天山生物完成上述股權收購。天山生物于2018年中期報告將大象廣告納入合并財務報表。
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經查明,天山生物、大象廣告涉嫌違法事實如下:在重大資產重組階段,大象廣告刻意隱瞞與關聯方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1.09億元、為關聯方提供擔保6100萬元,致使天山生物披露的《重組報告書》《實施情況報告書》中存在重大遺漏,并最終導致天山生物未在定期報告中及時披露上述信息。
在天山生物將大象廣告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后,大象廣告刻意隱瞞與關聯方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2.81億元、為關聯方提供擔保350萬元以及重大訴訟2.089億元,導致天山生物未能及時、準確、完整披露上述信息。
針對重大資產重組階段大象廣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行為,新疆證監局擬決定:責令大象廣告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大象廣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德宏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針對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天山生物的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新疆證監局擬決定:責令天山生物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陳德宏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天山生物董事長李剛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同時新疆證監局擬決定對陳德宏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處罰告知書已明確指向天山生物涉嫌信披虛假陳述,一旦證監會處罰決定下達,投資者可依法發起民事索賠訴訟。吳立駿認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買入天山生物,并在2019年1月24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判決為準。
查閱公告可發現,因涉嫌合同詐騙罪,陳德宏于2019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于2019年2月15日被批準逮捕。
業績方面,根據天山生物近日發布的2020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70萬元至90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虧損700萬元至950萬元。
記者徐海峰 實習記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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