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次判決投資者勝訴 中兵紅箭投資者索賠案訴訟時效不足九個月

中兵紅箭(000519)因虛假陳述遭投資者索賠一事一直頗受市場關注。2月5日,公司發布了關于訴訟有關事項的進展公告。
公告顯示,中兵紅箭近日收到中倫律所律師轉來的長沙中院送達的271份一審民事判決書,長沙市中級一審判決公司賠償271名投資者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利息共計2905.67萬元,判決公司承擔訴訟費34.6萬元。
截至上述公告日,中兵紅箭已收到由長沙市中級開庭審理的465宗公司所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及裁定書,其中,民事裁定書3份,民事判決書462份。目前,公司已就收到一審判決書的462宗案件向湖南高院提起上訴。
同時,中兵紅箭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將根據長沙市中級一審判決情況計提和調整預計負債,由于當前判決尚處于上訴期內,尚未發生效力,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數或期后利潤數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等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據專業從事投資者維權的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介紹,中兵紅箭虛假陳述案,法院審理后認為在索賠期間內,投資者的損失決策除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的影響外,還受到了公司利好公告和板塊行情的影響。法院在2019年判決中兵紅箭對投資者的投資損失承擔85%的民事賠償責任,目前部分判決已生效。
劉鵬律師進一步表示,根據近日長沙市中級下達的新一批中兵紅箭投資者索賠案一審判決書顯示,投資者均獲得了勝訴,但判決的賠付率并非是首批一審判決的85%,而是根據每位投資者的具體情況,賠付率各不相同,從50%左右到90%都有。
目前,根據法院審理后認定的條件,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含當天)期間買入中兵紅箭(000519),并在2017年8月2日之后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維權易”(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值得注意的是,中兵紅箭虛假陳述案屆滿日為2021年11月5日,投資者的索賠訴訟時效已不足9個月。
劉鵬律師表示,雖然目前投資者訴中兵紅箭虛假陳述案的二審還未收到判決消息,但根據以往類似索賠案件經驗,二審改判可能性不大,且中兵紅箭按照一審判決全額計提負債金額,也表明公司或已做好賠償投資者損失的準備,后續投資者參加索賠基本沒有風險。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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