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龐大訴訟時效將到期 律師提醒投資者勿忘索賠

2月23日晚間,ST龐大(601258)公告稱,公司股票于2月19日、2月22日、2月23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5%,根據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
ST龐大24日股價繼續上漲,報收1.31元/股,漲幅4.80%。
ST龐大表示,經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核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確認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重要信息。
消息面上,ST龐大2月18日發布公告稱,截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10357.79萬股,已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01%,成交的最高價為1.30元/股、最低價為0.99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11485.22萬元(不含印花稅、傭金等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2020年5月審議并通過的回購方案的要求。
此外,ST龐大近期還發布了2020年度業績預增公告,預計2020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增加48399.75萬元至63399.75萬元,同比增長417.23%至546.54%;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增加415247.34萬元至420247.34萬元,同比增長102.47%至103.70%。
雖然ST龐大近期利好不斷,但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同樣值得投資者關注。
ST龐大之所以遭到投資者索賠,源于公司2018年7月5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ST龐大具體的違規事項為:一是公司原實控人龐慶華、公司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二是未按規定披露其及子公司與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的關聯交易;三是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
該索賠案兩年之前就被石家莊中院立案受理,但因為指定管轄以及破產重整等問題,導致訴訟程序擱淺。2020年9月15日,該索賠案件在唐山中院首次開庭審理。
經一審法院唐山市中院主持調解,目前已有投資者與ST龐大達成調解協議并結案;但也還有不少投資者選擇堅持訴訟,等待進一步的司法判決。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5年3月2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間買入ST龐大,并在2017年5月2日收盤后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值得注意的是,ST龐大索賠案將于今年7月初到達訴訟時效期。吳立駿律師提醒投資者,該案訴訟時效只剩下四個多月,過期投資者將失去訴訟權。
記者徐海峰 實習記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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