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禍不單行:處罰與風險警示并行

近日,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589)(以下簡稱“ST榕泰”)發布公告稱,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而今年3月11日,ST榕泰曾公告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此次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相比之前的擬處罰決定,取消了ST榕泰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楊寶生的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這主要是基于其相關違法行為不屬于《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規定的“情節嚴重”而應被市場禁入的情形的考慮。
此外,《行政處罰決定書》中關于違法事實的認定和處罰決定并無修改,基于相關違法事實和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最終決定對ST榕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ST榕泰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楊寶生給予警告,并處以330萬元罰款,對主管人員鄭創佳給予警告,并處以160萬元罰款,對其余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到80萬元不等罰款。
對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向記者表示,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間買入ST榕泰,并在2020年5月22日及之后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或在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3月12日買入ST榕泰,并在2021年3月13日及之后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0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律師將根據具體情況代投資者向公司索賠。
駱意律師提醒廣大投資者,如需要進行索賠預先登記,需提前準備好以下材料:
1、ST榕泰股票的全部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注意事項:原件要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從第一筆買入開始打印,一直打到最后一筆賣出,尚未賣出者需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庫存股情況。)
2、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
3、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證券開戶確認單(對賬單或交割單顯示身份證號碼的,可不出具開戶確認單)。(注意:如涉及在多家證券公司開設的證券賬戶,需分別打印。)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6日起,ST榕泰就被實施了風險警示,并且在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被ST主要原因系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其2020年度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審計報告。
實習生 錢晨 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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