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造假實名舉報人被重罰表不服 ST北文投資者勿忘向公司索賠

ST北文(000802)近日公告,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處罰書顯示,在預處罰下達后,僅有婁曉曦對處罰表示不服,進行了陳述和申辯。婁曉曦的申辯意見有兩條:第一,北京文化為系統性財務造假,其本人僅是知悉及協助執行者,并非最高決策者,不應認定為組織實施造假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第二,其本人是北京文化財務造假的實名舉報人。綜上,請求從輕處罰,對本案其他的主要責任人員從重處罰。
在一年半前,婁曉曦身份是“財務造假實名舉報人”。北京證監局經過調查后,決定對ST北文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婁曉曦等17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婁曉曦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對婁曉曦的處罰是否合理?
經北京證監局查明,ST北文造假過程如下:2018年7月,北京文化子公司世紀伙伴將影視劇《大宋宮詞》15%的投資份額收益權作價10800萬元轉讓給海寧博潤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下稱“海寧博潤”)。2019年1月,海寧博潤向世紀伙伴支付首筆轉讓費2300萬元。該項業務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報告中確認收入10188.68萬元。
世紀伙伴與雅格特國際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下稱“雅格特”)簽訂《項目轉讓協議》,世紀伙伴將影視劇《倩女幽魂》60%的投資份額收益權作價38000萬元轉讓給雅格特。協議顯示的簽署時間為2018年12月10日,實際上該協議并非在2018年簽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紀伙伴支付首筆轉讓費5500萬元。該項業務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報告中確認收入35849.06萬元。
經查,《大宋宮詞》《倩女幽魂》投資份額收益權轉讓未真實發生,交易資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權婁曉曦全權負責的舟山嘉文喜樂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提供。婁曉曦安排、組織、實施上述虛假轉讓投資份額收益權,虛構資金循環,流回世紀伙伴。
世紀伙伴虛假轉讓《大宋宮詞》《倩女幽魂》投資份額收益權,導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虛增收入合計46037.74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追溯調整前)比例為38.20%,虛增凈利潤19108.02萬元,占當期凈利潤(追溯調整前)比例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北京證監局認為,《大宋宮詞》《倩女幽魂》虛假投資份額收益權轉讓合同由世紀伙伴簽署,婁曉曦安排虛構資金循環,世紀伙伴副總經理陳某參與案涉虛構資金流轉指令下達。現有證據可以證明婁曉曦知悉、組織、實施案涉財務造假,責任人員的認定準確。婁曉曦由舉報人變成造假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可謂是“賊喊捉賊”。
鑒于北京證監局對ST北文的正式處罰已經下達,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凡是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間買入ST北文股票,并且截至2020年4月28日仍持該股的投資者,均有權就其損失向ST北文提起索賠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6666)報名,參與索賠。
其實,早在北京證監局對ST北文下達預處罰通知后,北京金融法院對提起索賠要求的投資者已經下發了《受理案件通知書》和《訴訟費交費通知書》,ST北文投資者索賠案件早已進入訴訟程序。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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