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東力信披違規風波一時難消 律師:公司需為投資者損失擔責

5月最后一個交易日,受政策面消息影響,涉及風能概念的寧波東力(002164)開盤后便直拉漲停。
此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旨在錨定到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作為中國齒輪行業首家A股上市公司,市場關心的本該是公司的業務表現,但近年來,寧波東力卻因為重組“翻車”頻頻出現在公眾視野之中。
除了寧波東力,事件的另一主角便是寧波東力的重組標的深圳市年富供應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年富供應鏈”)。2017年,寧波東力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年富供應鏈100%股權。同年8月,年富供應鏈并表,成為寧波東力重要的利潤支撐。
但正是這次重組,引發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歷時兩年多后的2021年1月19日,寧波東力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一事終于水落石出。
經查明,年富供應鏈在重大資產重組階段,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虛增應收款項,隱瞞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等行為,向寧波東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虛假信息的財務報表,導致寧波東力存在信披違法行為。令人震驚的是,年富供應鏈累計隱瞞關聯交易金額高達32.8億元左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中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對方所提供的信息不符合真實、準確、完整的要求,導致公司披露的相關信息存在虛假陳述,原告起訴請求判令該交易對方與發行人等責任主體賠償由此導致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從相關事實來看,寧波東力是重組標的財務造假的受害者,但并不會影響投資者索賠。”據此,凡在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7月4日期間買入寧波東力,無論在2018年7月5日之后是否賣出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88)報名,參與索賠。
趙敬國律師強調:“寧波東力作為信披義務人,應對投資者因虛假陳述而產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眼下,寧波東力重組“翻車”一事引發的風波似乎仍未完全消散。今年4月26日,深交所分別向寧波東力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簽字律師王衛東、趙振興,簽字注冊會計師朱偉、唐吉鴻、陳仕國,以及簽字資產評估師付浩、孫彥君發出監管函。而更早之前的3月11日,因重大資產重組存在虛假記載,深交所還曾對寧波東力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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