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索賠案首次開庭審理 律師:中介機構應承擔連帶責任

*ST美尚(300495)索賠案又有新進展。6月15日,由上海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代理的投資者訴*ST美尚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在南京中院首次開庭審理。
2021年12月23日,*ST美尚公告稱,公司及控股股東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王迎燕立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證監會就上述立案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
目前尚不清楚*ST美尚被查的具體原由,但在2021年4月30日,公司曾發布《2021年度報告》、《審計報告》和《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等多份公告,曝出公司存在虛增貨幣資金、實控人資金占用的違規事實。與此同時,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對于公司2021年報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美尚,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其中,天衡會計師事務所和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分別擔任*ST美尚2016年和2017-2019年審計機構,對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
廣發證券作為收購金點園林重大資產重組的財務顧問、2018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及2016-2020年持續督導期間的保薦機構,應當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申報文件及持續督導期間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充分核驗,但是上述文件皆存在虛假記載。
吳立駿律師強調,上述中介機構在持續督導和審計期間,未發現和識別*ST美尚的違法違規行為,應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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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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