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淳科技對實控人入股企業信披存“怪事”
招股書首次披露前、核心募投項目環評兩次被否的東莞六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六淳科技”),兩位控股股東、實控人投資企業及相關信披也有令人注意之處。
六淳科技此次擬登陸試點注冊制的創業板,監管層多次強調注冊制以信披為中心,而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被普遍認為是信披的關鍵。《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調查發現,六淳科技2022年4月披露的招股書顯示的實控人唐淑芳任職一家企業的時間以及已轉讓持股情況,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的相關工商登記信息存在不一致。公司所稱唐淑芳已轉讓所持另一家企業股權,同樣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信息不一致。此外,公司另一位實控人莫舒潤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一家企業及公司信披也存在值得注意情形。
入股兩企業信披有“怪事”
六淳科技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系唐淑芳、莫舒潤夫婦,兩人直接或間接合計持有公司72.04%的股份。其中,唐淑芳直接持有2061.6107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50.0376%;莫舒潤直接持有846.0476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20.5345%,同時,莫舒潤通過東莞泰富和東莞泰弘間接持有公司1.4661%的股份。唐淑芳目前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莫舒潤系公司審計部負責人。
公司2022年4月披露的招股書顯示,成都六淳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六淳”)是六淳科技實控人唐淑芳曾經持股100%企業,“2015年11月5日全部轉讓股權并辦理了工商登記,但根據實際控制人唐淑芳說明,上述股權轉讓款,并未實際支付”。成都六淳后于2019年4月9日注銷。
此外,公司2022年4月披露的唐淑芳簡歷顯示,“1994年至2003年,曾任職于東莞樟木頭日益利電子廠、群光電子有限公司、成都六淳電子有限公司”(見圖一)。
圖一:六淳科技2022年4月披露的招股書截圖

然而,記者通過企查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的工商基礎信息顯示,成都六淳,2013年3月25日成立、2019年4月9日注銷,未曾更名,注銷前的法定代表人、唯一股東、執行董事、總經理均為唐淑芳(見圖二)。
圖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平臺關于成都六淳截圖

而且,通過企查查還查詢到,成都六淳曾遭行政處罰——來源于中國海關企業進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信息顯示,成都六淳曾在2018年因走私被行政處罰(見圖三)。
圖三:企查查關于成都六淳走私被罰截圖

堪稱咄咄怪事的是,根據查詢的工商信息,成都六淳2013年才成立,六淳科技招股書卻披露1994年至2003年期間唐淑芳曾任職成都六淳。
唐淑芳轉讓成都六淳持股同樣也有怪異且矛盾的情形——雖然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變更信息顯示2015年11月5日,成都六淳發生過投資人股權、法人變更,唐淑芳退出,股東新增劉青、趙洪亮,劉青為新法人。但是,基礎信息仍顯示唐淑芳直到成都六淳注銷,仍為法定代表人。
唐淑芳入股的另一家企業也存在類似怪異且矛盾的情形。
六淳科技在第三輪審核問詢回復中披露,唐淑芳曾入股深圳市華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華盟”),唐淑芳持股期間該企業從事手機等電子產品及配件的銷售,但持股比例低于1%,且于2020年1月8日已轉讓股權。
然而,查詢企查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同樣顯示,截至記者發稿前,深圳華盟的基礎工商信息顯示未有涉及唐淑芳的股權變更登記信息,并顯示唐淑芳仍是該企業股東(見圖四),企查查信息顯示其仍持股0.7547%。
圖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平臺關于深圳華盟截圖

六淳科技實控人唐淑芳涉及成都六淳、深圳華盟的上述怪異情形,引發諸多疑問:
1、公司招股書信披所稱唐淑芳1994年至2003年期間曾任職于成都六淳電子有限公司,但企查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均顯示成都六淳成立于2013年,招股書信披是否存在與事實不符的虛假陳述?公司對招股書真實性、準確性如何看待?
2、公司招股書稱唐淑芳2015年已轉讓成都六淳全部股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的變更信息也有變更記錄,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企查查查詢的該企業基礎工商信息為何還顯示注銷前唐淑芳仍是法定代表人、唯一股東、執行董事、總經理?
3、公司招股書稱唐淑芳2015年全部轉讓成都六淳股權并辦理工商登記,但上述股權轉讓款并未實際支付,這是為什么?結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企查查查詢的基礎工商信息來看,是否意味著唐淑芳在成都六淳注銷前實際仍是其法定代表人、唯一股東、執行董事?
4、公司招股書稱唐淑芳2015年11月5日全部轉讓成都六淳股權并辦理工商登記,但上述股權轉讓款并未實際支付,結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企查查查詢的基礎工商信息顯示唐淑芳仍是成都六淳注銷前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唐淑芳轉讓成都六淳股權等是否存在虛假轉讓,劉青、趙洪亮是代唐淑芳持有和代其管理?
5、企查查信息顯示,成都六淳曾在2018年2月因走私被行政處罰,具體走私行為、金額和處罰情況是什么?結合公司招股書稱唐淑芳全部轉讓成都六淳股權但股權轉讓款并未實際支付,以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企查查查詢的基礎工商信息顯示唐淑芳仍是成都六淳注銷前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唐淑芳對于成都六淳走私是否知曉和其被處罰應負有相關責任?
6、公司招股書顯示唐淑芳2020年1月轉讓所持深圳華盟股權,但查詢顯示其未發生變更登記,唐淑芳仍是該企業持股0.7547%的股東,公司信披是否存在與事實不符的虛假陳述?公司對招股書真實性、準確性如何看待?
另一實控人也有值得注意情形
唐淑芳的配偶、六淳科技另一位實控人莫舒潤,也有值得注意情形。
在莫舒潤簡歷中,六淳科技招股書如是披露,“2013年10月-2019年1月,任廣州技達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技達淵”)執行董事、總經理”,莫舒潤持有該企業100%股權,該企業2019年5月22日注銷。
值得注意的是,六淳科技2021年6月首次公布的招股書中,并未在莫舒潤簡歷中披露其任職廣州技達淵情況,但在報告期曾經的關聯方中披露了莫舒潤持股、任職該企業情況和該企業注銷時間。
在對第三輪審核問詢回復中,公司披露廣州技達淵2013年10月14日設立,報告期沒有開展經營活動。
通過企查查查詢的基礎工商登記信息來看,與公司披露一致,廣州技達淵2013年10月成立,2019年5月22日注銷前,莫舒潤為唯一股東并是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
不過,廣州技達淵存在行政處罰事項——被廣州市番禺區市監局吊銷營業執照——原因系該企業連續兩年未報送年度報告且未進行納稅申報,涉嫌構成6個月未開業行為在2018年3月被立案調查,之后廣州市番禺區市監局查處認定該企業構成“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行為,根據相關法規吊銷營業執照,處罰日期為2018年6月4日(見圖五)。
圖五:企查查關于廣州技達淵被吊銷營業執照處罰截圖

根據我國相關法規,吊銷營業執照是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意味著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喪失經營資格,不得以自身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此外,《公司法》第146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確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018年技達淵被吊銷營業執照后,2019年注銷。莫舒潤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另一家企業—— 2018年1月30日成立的東莞市啟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也在2019年7月注銷(見圖六)。
圖六:企查查關于東莞啟匯截圖

莫舒潤在2018年6月4日之后的三年里,還擔任昆山科麗盈塑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總經理。通過企查查查詢的六淳科技工商登記信息顯示,莫舒潤在2017年2月22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間,擔任過六淳科技監事。此外,根據公司招股書,2007年至今,莫舒潤任昆山盛祥泰電子絕緣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莫舒潤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被吊銷引發的相關疑問也有待公司解惑:
1、六淳科技披露的招股書,以及對第三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中,為何都沒有提及廣州技達淵存在被吊銷營業執照的重大行政處罰事項?公司認為這是否對招股書信披的完整性、準確性造成影響?
2、莫舒潤作為廣州技達淵的法定代表人,對其遭吊銷營業執照是否負有責任?市場監管機構對此有無相關認定結果?
3、企查查顯示,2018年6月4日技達淵被吊銷營業執照后的三年內,莫舒潤仍然擔任目前存續的兩家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董事至今,同時擔任過六淳科技監事,這是否存在違反相關法規的行為?
4、公司在對第三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中,稱2018年1月底東莞市啟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未開業、于2019年7月注銷,該企業成立后很快就注銷的原因是什么?是否與廣州技達淵被吊銷營業執照導致莫舒潤三年內不能擔任其他企業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監高有關?
《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2022年4月底向六淳科技發送的采訪函中,包括公司兩位實控人的上述相關疑問,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公司回復。
不過記者注意到,六淳科技2022年6月最新披露的招股書中,唐淑芳簡歷相關介紹修改為“2013年至2015年,曾任職于成都六淳電子有限公司。” 記者 爾東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