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累評估機構被查中止IPO 森泰股份招股書對核心員工信披存疑
中水致遠被立案調查在資本市場持續發酵,多家IPO企業受此影響中止審查。安徽森泰木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泰股份”)成為受牽連的企業之一。
《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發現,森泰股份自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以來,一直聘用中水致遠作為評估機構,員工持股平臺股權轉讓時,也是按照中水致遠評估的公司股權價值確認股份支付費用。
此外,森泰股份招股書對核心員工信披還與工商信息不一致。招股書顯示,技術總監黃東輝在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擔任森泰股份技術總監的同時,還兼任與森泰股份經營范圍相近的企業董事,直到2020年2月才轉讓股份。但查詢企業工商信息并無變更,黃東輝仍為持股5%的股東、董事,且該企業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森泰股份招股書中黃東輝的上述股權轉讓是否屬實,身為森泰股份技術總監,黃東輝兼任相關企業董事是否違背競業禁止規定引人關注。
評估機構被調查IPO中止
7月29日,森泰股份創業板IPO審核狀態顯示為中止。
關于中止審查的原因,深交所認為:“因發行人資產評估機構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四條的相關規定,中止其發行上市審核。”資料顯示,中水致遠成立于2000年10月31日,由中水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與安徽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合并而成。
回顧森泰股份上市之路,可謂一波三折。先是申請科創板上市,后又轉戰創業板,終于迎來過會后,又遭遇評估機構被調查。為此,上市進程被迫按下暫停鍵。
查詢發現,自整體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時,森泰股份就已聘用中水致遠作為評估機構。
森泰股份前身為森泰有限,2014年11月28日,森泰有限召開股東會,決議同意森泰有限依法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8日,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會審字[2014]3284號《審計報告》,以2014年9月30日為基準日,森泰有限經審計凈資產為19638.36萬元。2014年11月20日,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遠評報字[2014]第2118號《資產評估報告》,以2014年9月30日為基準日,森泰有限凈資產評估價值為25164.52萬元。
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后,森泰股份仍聘用中水致遠作為評估機構。2019年3月、5月,公司員工持股平臺祥峰投資股權轉讓時,按照中水致遠評估的公司股權價值確認股份支付費用。
2019年3月,經員工持股平臺祥峰投資合伙人決議,楊米鈺等9人將其持有持股平臺份額(折合發行人股份905810股)轉讓給趙文書等22人,轉讓價格按發行人股份折算均為2.97元/股。按照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的公司股權價值7.78元/股,2019年度一次性確認股份支付費用435.57萬元。
2020年1月,經員工持股平臺祥峰投資合伙人決議,楊世繁將其持有的持股平臺份額(折合發行人股份55284股)轉讓給王軍,曹勇將其持有的持股平臺份額分別轉讓給王小菊、汪劍,轉讓價格按發行人股份折算均為3.08元/股,按照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的公司股權價值9.10元/股,2020年度一次性確認股份支付費用33.31萬元。
技術總監持股相關企業
除了評估機構被查,森泰股份招股書對核心員工信披還存疑。
森泰股份自設立以來主要從事高性能木塑復合材料及其制品和應用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高性能木塑復合材料產品、新型石木塑復合材料產品、裝配式建筑成套產品。
IPO前,森泰股份引入多名核心技術人員加入。招股書顯示,森泰股份核心技術人員共5名。其中,技術總監黃東輝曾擔任張家港聯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張家港聯冠環保”)董事、副總經理。
森泰股份對黃東輝簡歷披露為:“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2年出生,本科學歷,應用化學專業,高級工程師。2000年7月至2003年3月歷任新疆屯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車間主任、技術中心主任,2003年3月至2004年4月任北京屯河門窗有限公司總經理,2004年5月至2009年7月任江蘇天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9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張家港聯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張家港聯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擔任公司技術總監。”
黃東輝還獲得多項專利,是行業標準起草人:“曾受聘為天津工業大學研究生院工程領域碩士研究生企業指導教師和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塑料機械和塑木制品專家,目前受聘擔任安徽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導師,是行業標準《鋁合金增強竹塑復合型材》(LY/T3199-2020)主要起草人之一,目前作為起草人之一正在參與起草《戶外用竹塑復合型材》(項目號2019-LY-116)。以發明人身份申請并取得的境內發明專利4項,其主持的‘雙色共擠復合型材開發’項目曾獲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科學技術進步獎三等獎。”
森泰股份在招股書中將黃東輝曾經持股并任職的張家港聯冠環保披露為報告期內曾經的關聯方(見圖一),并表示其已辭去職務并轉讓出股份:“黃東輝于2017年2月從張家港聯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離職,同時辭去副總經理職務,2019年12月辭去該公司董事職務,并于2020年2月與江蘇聯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其所持有的張家港聯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持股5%)轉讓給江蘇聯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日為協議簽訂日。”
圖一:森泰股份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曾經的關聯方

不過,記者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現,張家港聯冠環保并無變更信息,黃東輝仍為股東、董事(見圖二)。企查查也顯示,黃東輝為張家港聯冠環保科技董事,持股5%(見圖三)。工商信息顯示,張家港聯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環保技術開發;塑料機械、飲料機械、包裝機械、環保設備、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銷售;化工產品及原料(除危險品)購銷;自營和代理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該企業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見圖四)。
圖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關于張家港聯冠環保變更信息

圖三:企查查關于張家港聯冠環保信息

圖四:張家港聯冠環保為失信被執行人

那么,張家港聯冠環保與森泰股份經營范圍存在重疊,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森泰股份技術總監黃東輝兼任張家港聯冠環保董事是否違背競業禁止規定?黃東輝為何直至2020年2月才將股份轉讓,張家港聯冠環保與森泰股份有無業務往來?為何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查查均顯示黃東輝仍為張家港聯冠環保科技董事并持股5%?森泰股份招股書中黃東輝的上述股權轉讓是否屬實,招股書是否虛假披露?
就上述疑問,《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此前通過郵件致函森泰股份,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復。
記者 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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