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學及實控人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投資者索賠案仍在征集中

雅本化學(300261)于近日收到證監會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于對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蔡彤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函》”)。
據《警示函》顯示,經查,2017年12月,雅本化學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與華寶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了收益保障協議。該協議屬于非公開發行事項中的重要內容,對投資者投資決策具有重大影響。然而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簽署上述協議后,未將上述信息通過上市公司公告,從而違反了相關規定。故證監會決定對雅本化學及蔡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雅本化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業績方面,雅本化學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6億元,同比下降0.24%;歸母凈利潤1.82億元,同比增長20.42%。其中,第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03億元,同比增長12.87%;歸母凈利潤5072.32萬元,同比增長10.94%。
“雅本化基本面持續穩定,將利好投資者索賠并順利拿到賠款。”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
雅本化學虛假陳述民事訴訟源于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了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認定,公司在互動易平臺回復投資者關于“公司是否生產用于肺炎疫情相關抗病毒藥物的醫藥中間體”等提問時,夸大了相關業務的收入、產量、銷量和市場地位,存在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對于雅本化學遭投資者索賠一案,劉鵬律師向記者表示,于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間買入雅本化學股票,并在2020年3月16日及之后賣出或者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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