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鵬博士實控人被立案調查 律師提示或給受損投資者帶來索賠機會

繼7月14日,ST鵬博士(600804)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后,公司于8月31日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楊學平是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3年8月28日,證監會決定對楊學平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ST鵬博士被立案調查的具體原因,但公司此前多次出現信披違規問題。2022年11月14日,上交所對公司出具紀律處分決定書。公告顯示,因在信息披露、規范運作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情形,上交所決定對公司和時任董事長兼代董事會秘書楊學平、時任財務負責人王鵬予以通報批評。
今年5月,ST鵬博士因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經查明,在2023年1月21日,ST鵬博士披露的2022年年度業績預告中顯示,預計公司2022年度歸母凈利潤約為-30037萬元,2022年度實現扣非后歸母凈利潤約為-58888萬元。
三個月后,2023年4月19日,ST鵬博士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稱,經財務部門再次測算,預計2022年度實現歸母凈利潤為-45325萬元,預計實現扣非后歸母凈利潤為-77913萬元。
到了2023年4月22日,ST鵬博士在年報中披露,公司2022年實現歸母凈利潤-45325萬元,實現扣非后歸母凈利潤-84124萬元。
上交所對此表示,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對當期業績進行客觀、謹慎的估計,確保預告業績的準確性。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鑒于公司及實控人已被立案調查,初步判斷,于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間買入ST鵬博士股票,并在2023年7月1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相應損失。適格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賠付范圍由法院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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