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浪奇擬更名為紅棉股份 不影響投資者訴訟索賠

廣州浪奇(000523)日前發布公告顯示,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及證券簡稱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公司將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公告稱,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后,現有公司名稱不能體現現有公司業務特點及未來發展方向,為更準確地體現公司的產業布局和實際情況,進一步發揮公司品牌效應及品牌優勢,擬將公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紅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由“廣州浪奇”變更為“紅棉股份”,證券代碼“000523”保持不變。
此外,本次廣州浪奇董事會還審議通過了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并決定于2023年10月9日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雖然廣州浪奇即將更名,但更名前的權利義務和債權債務依法應當由更名后的公司繼承,不影響民事責任的承擔。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廣州浪奇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公司被立案調查。2021年12月24日,廣東證監局對廣州浪奇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廣州浪奇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存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3、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目前,針對廣州浪奇上述行政處罰確定的違法行為,未參與索賠的適格投資者仍可提起訴訟。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目前廣州浪奇一審判決股民勝訴,后續繼續參與索賠的適格投資者勝訴概率有望大幅提升。凡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間買入廣州浪奇股票,且在2020年9月28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該案件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12月20日,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為什么以廣州市花紅棉命名上市公司,廣州浪奇表示,紅棉是廣州的標識,在華南區域具有很強的影響力。而“紅棉牌”是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糖食品的注冊商標,公司以紅棉來命名公司名稱,能更準確地體現公司的產業布局和實際情況,能夠進一步發揮公司品牌效應及品牌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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