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訴和佳醫療索賠案獲一審勝訴 根據判決結果律師對索賠區間略有調整

據公開消息顯示,近日,珠海中院向部分投資者下發了和佳醫療(現和佳3,300273)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的判決書,法院一審判決投資者勝訴。
今年3月28日,和佳醫療因信披違規收到了廣東證監局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和佳醫療未在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中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占用資金事項,且在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上述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廣東證監局對和佳醫療及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由此引發了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據了解,部分和佳醫療證券虛假陳述案被選為示范案件,此次一審投資者勝訴判決具有重大意義。待判決生效后,后續的同類訴訟將按照判決確立的裁判標準快速處理,此舉將加快投資者索賠進度。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則,受損投資者只有主動提請訴訟索賠,才有可能挽回損失。
基于一審判決結果,劉鵬律師進一步表示該案件索賠區間略有調整,目前為:凡于2020年1月3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間買入和佳醫療股票,并在2022年3月1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律師將及時代投資者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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