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代ST摩登追索資金占用案一審勝訴

11月16日,ST摩登(002656)發布公告披露,近日,關于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服中心”)代ST摩登訴其控股股東、實控人、董事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公司收到廣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
據判決書顯示,廣州中院判決控股股東瑞豐集團向ST摩登返還占用資金2.4億元及利息;實控人林永飛及董事翁武強、劉文焱對控股股東瑞豐集團占用的ST摩登資金分別在100%、70%、10%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了解,此案是首例針對上市公司資金占用提起的股東代位訴訟案,具有典型意義。
2022年1月17日,廣東證監局對ST摩登作出行政處罰。經查明,公司存在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定期報告相關信息披露重大遺漏,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的情況。其中,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發生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約為2.4億元。因此,廣東證監局依法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據ST摩登在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關于累計訴訟及仲裁案件進展情況的公告》顯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廣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就公司與蔡某翀等12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作出判決,判決金額總計47.25萬元,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目前二審尚未開庭。此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廣州中院電子送達的李某瑛等29人遞交的民事起訴狀,訴訟標的總計為308.99萬元,目前一審尚未開庭。
鑒于廣州中院已對部分投資者訴ST摩登虛假陳述案作出了一審勝訴判決,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于2018年4月12日至2020年1月9日期間買入ST摩登股票,并在2020年1月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律師將及時代投資者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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