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生效 7195名投資者獲賠2.8億元
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審理的投資者訴科創板上市公司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澤達易盛)及其實控人、高管、中介機構等12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以調解方式審結。
通過本次調解,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2.8億余元全額賠償。該案是全國首例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也是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
澤達易盛此前收到的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司在上市前通過簽訂虛假合同、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2016年至2019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3.42億元,虛增利潤1.87億元,同時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交易、股權代持等行為。在造假上市后,澤達易盛仍不“收手”,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分別虛構營業收入1.52億元、0.71億元,虛構利潤0.82億元、0.27億元,占當期報告記載的利潤總額絕對值的88.97%、56.23%。
澤達易盛在2020年6月登陸科創板的首日錄得300%的驚人漲幅,股價最高達到86元/股,而被勒令退市的前夕,股價跌至僅剩1.11元/股,普通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2023年,12名投資者將澤達易盛及其實際控制人、高管,相關中介機構等起訴至上海金融法院,請求判令澤達易盛賠償投資者差額損失、傭金及印花稅損失,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上海金融法院消息,根據此次的調解協議,各責任主體將按照第三方損失核定的賠償金額2.8億余元進行全額賠付,其中,澤達易盛、實控人林某、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某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澤達易盛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證券發行的中介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員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
本案中,由投保機構代表的實際參與調解的投資者占全體適格原告投資者的比例高達99.6%。其中,單個投資者最高獲賠500余萬元,人均獲賠3.89萬元。案件調解后,全體原告投資者的賠償款項將通過上海金融法院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之間建立的證券賬戶全循環賠償款項分配機制,自動發放至各原告投資者證券資金賬戶。
在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看來,證券虛假陳述系列案件向來涉訴主體范圍廣、爭議問題繁多且復雜。“甚至有的時候案件審理結束了,投資者明明勝訴,公司卻已沒有賠付能力。而經過集體訴訟調解后,投資者可以很快就能拿到賠償款,不再受到公司后續的經營狀況影響。相較于以前的訴訟流程,明顯能大幅縮減賠償周期。”趙敬國律師表示。
“通常這類案件一般要經歷一審二審,流程需要兩到三年甚至更長。”趙敬國律師對此指出,“集體訴訟調解大大降低了投資者的追償訴訟成本,保障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對于司法機關而言,通過集體訴訟調解,也節約了訴訟資源。”但趙敬國律師同時也強調,“調解流程需遵循雙方當事人自愿原則。部分投資者若不滿意調解方案,也可以選擇退出集體訴訟,自行主張權利。”
記者 李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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