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傳媒及時任董秘處罰落地 這類投資者存索賠機會

思美傳媒(002712)日前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蹭熱點”構成誤導性陳述,浙江證監局依法對思美傳媒及時任董秘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2023年11月27日12時50分,思美傳媒對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投資者關于“公司作為抖音的長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關業務與抖音超市合作”的提問,回復稱“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公司股價在下午開盤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漲停,并保持到收盤。
當日收盤后,思美傳媒在互動易平臺答復投資者相關提問稱“公司所稱代運營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運營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間之一”。抖音電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傳媒代運營抖音超市”發布辟謠信息。思美傳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復所稱“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與實際情況不符。
浙江證監局認為,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構成誤導性陳述,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屬于《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時任思美傳媒董秘李子木,負責公司對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所提問題的回復工作,其編寫“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的答復信息并決定發布,未能保證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是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思美傳媒予以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李子木予以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說錯話”的后果不僅僅是被監管部門處罰,思美傳媒還將面臨投資者的訴訟索賠。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買入思美傳媒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有索賠的權利。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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