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龍股份股民索賠案時效不足80天 已有部分案件獲一審勝訴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投資者訴聚龍股份(聚龍5,現代碼400146,原代碼300202)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將于今年4月12日到期,目前時效已不足80天,建議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盡快準備資料提起訴訟,避免錯過合法挽損機會。
聚龍股份遭投資者訴訟索賠源于此前公司信披違法違規事項。2023年1月4日,聚龍股份雖已退市,但仍收到了遼寧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聚龍股份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兩項違法行為。
劉鵬律師表示,上市公司退市不影響投資者訴訟索賠。凡在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間買入聚龍股份股票,并在2021年4月12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目前仍可提出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
據悉,沈陽中院已對部分案件作出了投資者一審勝訴的判決。法院判決聚龍股份及相關責任人需賠償投資者相應投資損失,目前這部分案件已進入二審程序。本案判決生效后,客觀上有利于后續其他受損投資者向聚龍股份提起訴訟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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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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