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曾因信披違規遭投資者索賠,現又被主辦券商提示風險

光一3(400187,由A股光一科技300356退市至新三板)日前發布公告稱,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光一投資所持股份2444.57萬無限售流通股被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于1月11日10時至1月12日10時止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上進行司法拍賣,競買人北京麒展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最高應價勝出,該標的網絡拍賣成交價格為6323.45萬元。經查詢,上述競拍成功的股份已經完成過戶登記手續。
此外,華源證券近日發布風險提示性公告,作為光一科技的持續督導主辦券商,發現公司存在未能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可能發生變更的情況。截至1月16日18:00,光一科技尚未向主辦券商提交任何公告材料,北京麒展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亦未向主辦券商提供任何公告材料。根據已有公開信息,上述司法拍賣劃轉完成后,光一科技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可能發生變更,由于主辦券商無法有效掌握全部相關信息,故無法對光一科技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可能的變化情況做出有效判斷。
因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光一科技股票已于2023年7月13日在深交所摘牌并終止上市。雖然光一科技股票已經退市,但并不影響投資者進行索賠。
2022年6月10日,光一科技及相關當事人因信披違法違規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光一科技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事項,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2020年3月1日后發生的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0年中報存在重大遺漏。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光一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至480萬元金額不等的罰款。
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起訴索賠。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凡于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27日之間買入光一科技股票,且在2021年4月28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
謝保平律師進一步表示,目前,光一科技索賠案已有股民獲賠,受損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需要關注的是,該案件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4月27日,有效期僅剩兩個月時間,受損投資者應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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