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洋索賠案投資者獲勝訴判決

據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消息,山東高院對投資者訴*ST東洋(002086)證券虛假陳述索賠案示范案件作出判決,判決投資者勝訴。
2022年1月19日,*ST東洋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被認定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非經營性占用資金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以及重大訴訟和仲裁。這已經是*ST東洋第二次因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處罰。
吳立駿律師認為,根據山東高院生效判決認定,凡在2018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間買入*ST東洋股票,并在2020年7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提起索賠。律師提示,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
公告顯示,2023年12月29日,*ST東洋收到萊山區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裁定確認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終結公司重整程序。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