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實發展遭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出結果 間接控股股東又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上實發展(600748)曾于2023年1月17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但公告未說明公司被立案的具體原因。
不過,上實發展此前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公司2022年12月28日因信披問題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查明公司存在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訂立重大合同、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的違規事項。
距離上實發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已經過去1年多時間。對此,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證監會立案后具體何時出結果并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一般情況下,證監會的立案調查時間為6個月至兩年以上,有案例顯示最快可能在數月內得出調查結果,而最長的案例則耗時長達8年。時間的差異可能與所涉及的違法違規事項的復雜性有關。
謝保平律師同時表示,上實發展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索賠。凡于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之間買入上實發展股票,且在2022年1月12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免費報名登記,建議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值得關注的是,上交所今年2月2日公告,對上實發展間接控股股東上實集團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上實集團作為上實控股的控股股東,2011年間接收購上實發展63.65%股份時,簽署了《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承諾采用政策允許的方式進行業務整理,避免與上實發展發生同業競爭。該承諾履行期限于2014年7月屆滿,經股東大會審議延期3年履行前述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延期履行承諾期限于2017年7月屆滿,經股東大會審議延期2年履行前述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再次延期履行承諾期限于2019年7月屆滿。根據警示函查明的事實,上實集團自再次延期履行承諾期限屆滿后至今,仍未按照承諾解決同業競爭。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