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再被投資者告上法庭 累計涉訴金額逼近3000萬元

金力泰(300225)再次被告上法庭。近日,公司公告稱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材料,一投資者以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公司及董事長、執行總裁、副總裁、董事、董秘、財務總監等6位高管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為23.87萬元。
2021年6月14日,金力泰披露了《關于總裁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司董事兼總裁袁翔及時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羅甸計劃自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6月15日)起6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分別不低于1.5億元,增持金額合計不低于3.0億元。截至增持期屆滿,兩人皆一股未增。
而忽悠投資者的事項還不止這一樁,今年1月4日,金力泰披露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上海證監局認定,2020年5月,其全資子公司金力泰實業,參與浙江運發主導的虛構“黃金貿易業務”。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實業與下游客戶累計訂立41份黃金銷售合同,合同金額總計15.09億元;相對應,金力泰實業與浙江運發等上游供應商訂立41份黃金采購合同,合同金額總計14.85億元。貿易標的為1KG/個、Au9999的定制金條。上述業務以貿易為名,實質為資金融通業務,金力泰實業與上游供應商、下游客戶簽訂購銷合同,上下游實際均由浙江運發指定,相關物流、資金形成閉環,金力泰實業實際只履行墊資義務,賺取資金使用費。
但金力泰未披露參與“黃金貿易業務”的真實情況,將上述“黃金貿易業務”涉及的相關黃金制品計入存貨,涉嫌虛增2021年末存貨2.58億元,占2021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28.32%,導致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金力泰還將上述業務形成的購銷差額計入收入,涉嫌虛增2022年一季度營收1038.99萬元,占2022年一季度營收的6.11%,導致2022年一季報存在虛假記載。
金力泰一再違法違規行為,讓不少投資者踩坑,據金力泰披露,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收到的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的投資者訴訟金額合計達2880.78萬元,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兩個時間段持有金力泰股票而受損的投資者可依法索賠:1、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9日間買入公司股票,且在2022年9月29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2、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間買入公司股票,且2023年2月2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持有。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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