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控股股東擬用名下公司抵債 索賠案已有投資者拿到賠款
近日,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宋都股份”,現“宋都3”,400192)發布《關于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以資抵債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稱,因幸福健控股及其關聯方對公司的資金占用款項尚未償還,為維護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公司實控人擬以其實際控制的浙江致中和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致中和實業”)100%的股權抵償控股股東幸福健控股及其關聯方對公司的部分占款,交易對價8.33億元。
這筆欠款產生的背景是,宋都股份全資子公司宋都集團用名下存單,為控股股東杭州幸福健控股未按銀行要求到期還款做擔保,涉及被占用資金20.80億元。除此之外,幸福健控股還有0.94億元借款尚未到期,可能亦存在到期未能償還而導致公司資金被進一步占用的風險。
早在2021年5月27日,控股股東以及俞建午就承諾,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資產變現,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徹底消除與公司之間以存單形式的互保情形。截至目前,擔保余額仍有21.64億元未解決。
本次交易能否順利完成存有風險。致中和實業100%的股權目前質押給了杭州西奧電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司法凍結,目前股權交割受限。
除上述資金占用情況亟待解決外,宋都股份還面臨股民賠償的問題。公開信息顯示,宋都股份投資者索賠案已有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拿到賠償款。
回顧本案,2022年4月1日,宋都股份發布《關于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浙江證監局認為,2022年3月23日,公司披露2018年員工持股計劃出售完畢暨終止的公告,上述員工持股計劃于3月22日、3月23日將3302.87萬股宋都股份股票全部賣出。根據公司2023年3月27日公告,公司2018年員工持股計劃委員會于2022年3月8日決定出售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但公司未公開提示員工持股計劃減持安排。由于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時和重大遺漏的違規情形,浙江證監局對宋都股份及主要責任人員公司董事長俞建午、董秘鄭羲亮出具警示函。
鑒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2日期間買入宋都股份,無論在2022年3月23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雖然公司已經退市,但不影響股民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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