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龍實業違法事實“浮出水面” 這類投資者存索賠機會

世龍實業(002748)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有了新進展。3月12日晚,世龍實業公告稱,公司收到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2019年至2020年期間,世龍實業全資子公司世龍供應鏈通過與相關客戶開展無實物流轉、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上述情形導致世龍實業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江西證監局擬決定:對世龍實業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280萬元罰款;對6名相關當事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140萬元不等金額的罰款。
同日,世龍實業董事長、總經理汪國清收到了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經查,汪國清未依規履行向上市公司報告義務,導致世龍實業未及時披露其與嘉柏公司、宏柏公司間的關聯交易情況。前述關聯交易發生在2011年至2017年4月期間,而公司直至2017年4月才予以披露。
隨著證監會預處罰的下達,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因此而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有向世龍實業索賠的權利。凡在2023年5月29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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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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