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新材再次披露投資者訴訟事項 索賠案時效僅剩百余天

日前,宏達新材(002211)針對投資者訴訟事項再次進行披露。截至4月2日,已有部分投資者分別向上海市金融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就“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訴訟金額合計約為218.59萬元。
宏達新材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宏達新材卷入原實控人隋田力制造的“專網通信”案中,導致公司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故中國證監會責令公司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分別處以5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的罰款。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宏達新材證券虛假陳述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仍在繼續推進中。該案件訴訟時效將于今年7月14日到期,僅剩100余天時間。考慮到投資者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受損股民可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
律師判斷,于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間買入宏達新材股票,并在2021年7月14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訴訟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范圍以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