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奧康:去年業績改善 股價已兩連板 但涉嫌信披違規領“預罰單”

僅時隔1個多月時間,ST奧康(603001)及公司實控人、董事長王振滔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而遭調查已有了初步結果。4月29日晚間,ST奧康公告稱,4月28日,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浙江證監局查明,2021年至2022年,在ST奧康實控人、董事長王振滔的組織、安排下,ST奧康通過第三方將公司資金轉給由王振滔控制的溫州市甌海南白象如飛鞋服店、永嘉縣奧光鞋店,上述行為構成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其中,2021年累計發生額16699.98萬元,期末余額4153.96萬元;2022年累計發生額9500萬元,期末余額2603萬元。截至2024年3月28日,占用資金及利息已歸還。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響力,與經銷商協商,經銷商將貨款匯入王振滔控制的溫州市甌海南白象如飛鞋服店、永嘉縣奧光鞋店的銀行賬戶,導致經銷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時間滯后。前述行為屬于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構成關聯交易。其中,2021年累計發生額50091.59萬元,2022年累計發生額36431.46萬元,2023年上半年累計發生額10259.77萬元。截至2023年4月14日,前述關聯交易已停止開展。
對于上述情況,ST奧康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亦未在2021年和2022年年報及2023年中報等中真實、準確、完整披露。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王振滔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其他兩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80萬元罰款。
根據相關規定,ST奧康處罰一旦落實,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索賠。福建證威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凡于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之間買入ST奧康股票,且在2024年3月16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免費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4月29日晚間,ST奧康還披露了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2023年,公司實現營收30.86億元,同比增長12.05%,好于2022年的下滑近7%;歸母凈利潤虧損0.93億元,較2022年大幅減虧近2.8億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收7.59億元,同比減少15.34%;歸母凈利潤2260萬元,同比下滑44.66%。
二級市場方面,4月30日,ST奧康開盤即封上漲停。截至收盤,公司股價報4.45元/股,上漲4.95%,這是連續第二個交易日漲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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