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倫哲6月6日將派現(xiàn)近3460萬元 “踩雷”股民訴訟索賠時效僅剩5個月

海倫哲(300201)6月5日公告,公司及子公司關于特種車輛的4項發(fā)明獲得發(fā)明專利授權,上述專利已應用到產品上,并表示雖不會對公司短期業(yè)績產生重大影響,但有利于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同時,當天為公司2023年年度現(xiàn)金分紅的股權登記日,6月6日將派現(xiàn)近3460萬元。
不過,海倫哲還需面對因此前受罰導致的投資者索賠風險。
2016年2月,海倫哲完成對連碩科技100%股權的收購并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公司在2016—2019年為完成業(yè)績承諾,在未開展真實業(yè)務的情況下,連碩科技虛構業(yè)務資料,通過多個銀行賬戶進行資金流轉,形成造假業(yè)務閉環(huán)。上述情形導致公司2016年至2019年的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分別虛增利潤總額0.77億元、0.76億元、0.86億元、0.5億元。此外,海倫哲未按期披露2022年中報。
由于上述違法違規(guī),2023年5月4日,海倫哲公告收到江蘇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時任公司副董事長楊婭等五人還被處以50萬元至200萬元的罰款,楊婭被采取8年市場禁入措施。
處罰下達之后,被罰款80萬元的時任董秘、財務總監(jiān)栗沛思提出行政復議,認為自己提前舉報了財務造假,應該減輕處罰。對此,中國證監(jiān)會認為,海倫哲信披違法行為主要發(fā)生于2016—2019年期間,栗沛思系2020年10月向江蘇證監(jiān)局舉報,海倫哲此時已連續(xù)4年披露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年報,因此其舉報行為不具有及時性。在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時,已經(jīng)綜合考慮了其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履職情況、舉報、配合調查等因素,量罰適當。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踩雷”海倫哲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凡于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4日期間買入海倫哲股票,且在2021年10月24日收盤時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登記,律師將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王添聿律師提醒,海倫哲的索賠訴訟時效在今年10月24日即將屆滿,建議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應及時索賠,避免錯過合法挽損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海倫哲2023年營收為13.52億元,同比增長32.03%;實現(xiàn)歸母凈利潤2.06億元,同比增長183.05%;扣非凈利潤達到1.38億元、同比增長92.63%。公司歸母凈利潤、扣非凈利潤均創(chuàng)上市以來新高。按照公司的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擬每10股派0.35元,股權登記日為6月5日,除權除息日為6月6日,派息日為6月6日,合計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3458.85萬元。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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