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為科技:增持計劃尚未履行 公司股東又遭強平 “踩雷”股民合法挽損大門快關閉

泉為科技(300716,曾簡稱“國立科技”)7月初公告稱,收到長城證券關于公司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稱公司第三大股東葛旭艷參與的融資融券業務已觸發強制平倉程序,而此前,因信披違法違規,泉為科技及相關責任人被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由此面臨投資者訴訟索賠風險。律師提醒,目前該案訴訟索賠時效即將屆滿,留給投資者合法挽損的時間已不足一個半月。
泉為科技收到的上述告知函顯示:葛旭艷已觸發強制平倉程序的所持公司股份為814.25萬股,長城證券計劃在公告披露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60.0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1%。其中,任意90個自然日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合計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為科技原控股子公司國立供應鏈開展以船運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貿易業務,經柯某進等人介紹,與8家供應商簽訂二甲苯采購合同,開展38批次交易。采購合同簽訂當日,國立供應鏈與5家客戶簽訂二甲苯銷售合同,貨品數量與對應采購合同完全一致,約定貨物由上述客戶自提。同日,國立供應鏈作為托運人,供應商作為付款方,與相關船運公司簽訂租船合同,采購和銷售的貨物運輸均由同一船運公司在同一航次中完成。
然而,上述供應商和客戶存在明顯異常關系,租船合同、運輸單據虛假,采購、銷售環節均無貨物實際交付航運運輸,購銷貨款存在資金循環情況。國立供應鏈開展上述業務時主動要求柯某進同時為供應商和客戶提供擔保,并明知相關交易多個環節明顯異常,仍將上述業務按照內銷產品銷售業務模式全額確認營業收入,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泉為科技將上述虛增營收和營業成本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019年虛增業務收入5.57億元、營業成本5.52億元;2020年上半年虛增業務收入3.44億元、營業成本3.40億元。
2023年11月,泉為科技公告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改正、警告之外,公司還受罰160萬元,時任董事長等三名責任人也被分別罰款50萬元至80萬元不等。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泉為科技被罰后,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向公司索賠。凡在2020年4月27日至2022年8月28日期間購買過泉為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8月2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律師將及時幫助適格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
王添聿律師提醒,目前,距該案的訴訟索賠時效屆滿日2024年8月30日僅剩40多天,符合訴訟索賠條件的股民應避免錯過合法挽損的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5日泉為科技披露了公司控股股東的增持計劃——自增持計劃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數量不低于240萬股且不超過480萬股。在增持計劃過半時,公司5月24日披露,因受節假日、年度報告窗口期等綜合原因影響,控股股東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對此,有投資者近期在互動平臺上追問公司:“請問貴公司控股股東2月5日提出來的增持會如期進行嗎?”泉為科技7月5日回復稱:“公司對控股股東增持計劃持續保持關注,如有相關進展,公司會敦促控股股東及時履行信披義務。”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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