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龍宇存停牌、退市風險 律師提出可訴訟區間

*ST龍宇(603003)自9月3日至9月6日連續四天發布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未經審計暨公司股票可能觸及停牌和規范類強制退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對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因會計師事務所未對更正后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全面審計并出具新的審計報告,*ST龍宇可能被認定為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存在停牌不超過2個月的可能。如公司股票停牌后,不能在2個月內完成改正措施,則可能被上交所疊加實施規范類強制退市風險警示。
*ST龍宇于今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下稱《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在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存在大額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貿易業務無商業實質的情形,導致公司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鑒于此,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對《決定書》指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ST龍宇表示,因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對各期財務報表普遍具有廣泛性影響,并導致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發生扣非歸母凈利潤由盈轉虧的性質改變,按照證監會規定,需會計師事務所對更正后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全面審計并出具新的審計報告。目前,相關審計工作正在進行,會計師事務所尚未出具相關年度的審計報告。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龍宇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閉市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有機會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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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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