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利及實控人被投資者起訴 前期買入者仍可報名索賠

日前,ST百利(603959)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的《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材料,自然人投資者閆某對公司及實控人王海榮就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共計56978.73元。
ST百利表示,本次訴訟目前尚未開庭審理,相關訴訟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與本次訴訟相關的各項工作正積極進行,暫時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影響。
此前,在10月9日,ST百利及實控人王海榮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及王海榮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王海榮立案。
與此同時,ST百利還收到湖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湖南證監局指出,經查,ST百利存在實控人王海榮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未及時披露重大仲裁事項、公司怠于追償大額債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已有信息,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百利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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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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