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因信披違規面臨投資者索賠

11月7日,上交所下發了對杉杉股份(600884)、控股股東杉杉控股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
上交所指出,根據寧波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及相關公告,杉杉股份存在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且未及時披露、部分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及時對外披露的違規行為。
具體來看,杉杉控股存在通過利用供應商、工程施工方等方式占用杉杉股份資金的情形,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累計占用資金17.88億元,且未在多個定期報告中披露相關信息。此外,公司在2023年1月及2024年1月涉及的關聯交易,未按規定進行董事會審議和及時披露。
根據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杉杉控股予以公開譴責,對杉杉股份及時任董事長鄭駒,時任董事、副總經理李鳳鳳,時任財務總監李克勤,時任董事會秘書陳瑩予以通報批評。
針對杉杉股份的違規行為,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因杉杉股份信披違規而受損的投資者,或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凡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間買入杉杉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6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