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12月12日起被“ST” 前期買入投資者存索賠機會

12月10日晚間,智云股份(300097)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大連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于12月12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2020年,智云股份收購深圳市九天中創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81.3181%股權,九天中創成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022年,九天中創虛假確認了與江西米贊科技有限公司的銷售收入5973.45萬元、利潤2411.23萬元,分別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3.27%、7.09%。九天中創虛假確認銷售收入,導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4年4月19日,智云股份發布公告,更正上述虛假銷售業務,沖回營業收入5973.45萬元,沖回利潤總額2411.23萬元。
針對上述事項,大連證監局擬決定:對智云股份予以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至200萬元金額不等的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智云股份判斷其中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于2024年12月12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智云股份”變更為“ST智云”。
根據已有信息,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間買入智云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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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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