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三年虛增營收超10億元 被罰后受損投資者或可索賠

ST智知(603869)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12月27日收到廣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ST智知201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廣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處以85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分別處以150萬元至430萬元不等的罰款,累計罰款金額達249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年至2021年,ST智知旗下博康智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新智認知數據服務有限公司、新智認知數據運營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與深圳達闥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開展系統集成、產品銷售業務時,在部分項目合同未實際執行、產品未真實流轉交付的情況下確認收入,相關銷售業務回款不真實。
上述行為造成ST智知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數據存在虛假記載,合計虛增營業收入10.1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31億元。
據此,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凡于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智知的投資者,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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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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