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長方領“預罰單”:子公司曾掩埋377箱原始單據 這些“踩雷”股民有望依法索賠

日前,*ST長方(300301)公告,子公司康銘盛相關責任人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也收到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預罰單”顯示,公司主要涉嫌違規情形與子公司康銘盛相關??点懯⑼ㄟ^銷售返利不入賬等方式,虛增利潤和應收賬款,導致*ST長方2020年、2021年年報均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20年,康銘盛虛增利潤797.78萬元,截至2020年底還虛增應收賬款1.48億元。2021年,康銘盛虛增利潤548.73萬元,截至2021年底,其虛增應收賬款1.58億元。
另外,中國證監會2023年對康銘盛立案,其在調查過程中存在涉嫌阻礙檢查行為。2022年11月1日,公安部門在康銘盛全資子公司江西康銘盛廠區內的荒坡上起獲了被掩埋的會計原始單據、生產經營等資料,耗時兩天共挖出377箱(塑料周轉箱50CM*40CM*30CM)會計原始憑證資料等,挖掘掩埋資料的坑長約9米寬約5米深約5米。
彼時,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康銘盛時任執行董事李迪初、財務總監彭立新、江西康銘盛時任負責人廖聰奇各罰100萬元。
根據*ST長方收到的“預罰單”,深圳證監局擬對公司給予警告,處以400萬元罰款;并對9位相關責任人分別罰款10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一旦*ST長方收到的“預罰單”落實,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ST長方索賠。目前來看,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1月19日之間買入*ST長方股票,并在2022年4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將及時幫助適格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
另外,*ST長方還在1月13日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不過公司簡稱、代碼不變,且股票交易日的漲跌幅限制仍為“20%”。
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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