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新材受損投資者一審勝訴

揚子新材(002652)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取得階段性進展,一審法院判決投資者勝訴。該案目前尚在訴訟時效內,律師提示適格投資者不要錯過索賠機會。
該案源于揚子新材因多項信披違規于2023年11月8日受到中國證監會處罰。經調查認定,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報信披均存在重大遺漏,包括關聯方資金占用事項或關聯采購事項,2020年年報還存在虛假記載。
2018年至2020年期間,時任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總經理的胡衛林利用多家企業,通過超額支付預付款等形式占用揚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資金,從事關聯交易。2018年年末占用余額約為1.98億元,2019年年末占用余額約為3.63億元。公司上述信息未按規定在2018年、2019年年報中披露。
此外,在2020年,揚子新材將子公司新永豐生產的鍍鋅卷銷售給開元金屬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過第三方銷售回揚子新材,形成交易閉環,虛增營業收入。2020年,揚子新材虛增營業收入約為1.37億元,約占2020年年度報告營業收入的11%。
根據法院判決,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凡于2018年1月5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間買入揚子新材股票,無論在2022年12月30日之后是否持繼續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