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通遭雙重立案 適格投資者有索賠機會

*ST東通(300379)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實控人、董事長黃永軍于8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在此之前,*ST東通于4月14日披露,公司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定期報告等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ST東通表示,若后續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修訂)》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目前,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尚在進行中,*ST東通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
受接連被立案調查影響,*ST東通股價連續下跌。數據顯示,*ST東通今年股價最高點出現在3月6日,當日最高價為21.45元/股。截至8月8日收盤,公司股價為5.30元/股,較年內最高價下跌超過75%。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立案調查并非*ST東通首次出現財務問題。2024年4月,*ST東通曾因財務違規行為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在2022年確認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智慧云腦項目和臨沂臨港公安天網工程升級改造項目收入時,存在收入確認違規、財務數據失實等違規事實,進而致使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出現嚴重不準確的情況。
根據已有公開信息,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三類投資者或有機會向公司索賠:(1)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東通股票,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2)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東通股票,無論在2024年12月13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3)于2025年4月15日之前買入且持有*ST東通股票,無論在2025年4月15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符合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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