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信息全年利潤超100%“虛構” 受損投資者存索賠機會
2026年A股首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花落”北交所公司路橋信息(920748)。
1月16日晚間,路橋信息連發數份公告,其中包括公司收到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相關責任人員收到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經廈門證監局查明,路橋信息通過簽訂虛假合同、虛構銷售業務、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2023年、2024年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583.60萬元、2576.40萬元,分別占公司披露當期營業收入的6.66%、10.71%;虛增利潤1530.71萬元、2245.93萬元,分別占公司披露當期利潤總額的73.57%、103.50%。2025年9月29日,路橋信息發布《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涉及上述影響的相關定期財務報表數據進行了更正。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廈門證監局決定對路橋信息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于征,時任董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魏聰,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50萬元罰款,同時對二人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另有其他6名責任人員被處以75萬元至250萬元不等的罰款,11名時任董監高因未能勤勉盡責被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董事會秘書辭職公告》中,被認定為財務造假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并遭市場禁入的魏聰,“因個人原因”辭任,其自2026年1月16日起不再擔任董事、董事會秘書。
實際上,廈門證監局在處罰決定中明確指出,魏聰時任路橋信息董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組織實施部分虛構業務,知悉放任公司財務造假行為發生,在路橋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內容真實、準確、完整,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其“違法行為情節嚴重”。
此外,路橋信息在相關公告中“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并在辭職公告中對魏聰任職期間“對公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和努力,表示衷心感謝”。
鑒于路橋信息的行政處罰已正式落地,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間買入路橋信息股票,并在2025年9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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