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新材報告期內剝離虧損子公司 轉讓后其對公司樹脂持續性銷售反增
除了“先租后買”關聯方不動產,廣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慧谷新材”)報告期內剝離虧損子公司的情形也引人關注。
《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注意到,慧谷新材以1896萬元剝離一家自稱“高端功能性膠膜材料引領者”“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的子公司,剝離后仍與這家企業保持著數百萬元的業務往來。
值得一提的是,慧谷新材另一已注銷子公司曾發生致2人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在事故發生后注銷;此外,該子公司曾存在數起勞動爭議訴訟,糾紛涉及員工關系轉移、公司單方面調整崗位、公司產品質量賠償折返等情形,而涉及勞動糾紛的員工,目前仍間接持股慧谷新材,其此前為“隱名股東”。
2023年底剝離持續虧損子公司
據招股書,2023年底,慧谷新材以1896萬元價格剝離了持續虧損的子公司廣州慧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功能材料”)。其中,70%股權作價1106萬元,相關資產作價790萬元。
功能材料成立于2021年6月,主營光學膠帶和易拉膠帶業務,成立后連續虧損。2022年和2023年凈利潤分別為-1380.24萬元和-977.25萬元。
對于股權轉讓的原因,慧谷新材在招股書中表示:“系公司聚焦功能性樹脂和涂層材料業務。”同時,由于功能材料通過使用慧谷新材的部分固定資產、專利權開展經營活動,經與原功能材料少數股東深圳市鵬躍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協商一致,慧谷新材一并出售相關資產,剝離相關業務。
在對問詢的回復中,慧谷新材表示功能材料虧損主要系業務開拓不及預期:“2022年和2023年,受消費電子景氣度下滑、行業競爭加劇以及產品認證周期較長等因素影響,功能材料光學膠帶和易拉膠帶業務開拓進度不及預期,導致其出現虧損……預計功能材料短期內難以扭虧。”
需要說明的是,功能材料在其官網上的自身簡介為“高端功能性膠膜材料引領者”“產品替代了同類進口產品,填補了國內空白”“公司一直致力于自主開發高新技術產品,并得到市場和社會高度認可”。這樣一家頗具技術前景的企業,以不到2000萬元的價格被慧谷新材出讓,難免引發外界對其估值公允性的關注。
值得一提的是,功能材料不同時間點的凈資產數據變動較大——2022年末為-1280.22萬元,2023年9月末評估基準日時100%股權凈資產賬面價值為1075.97萬元,2023年末又驟降至742.52萬元。根據資產評估報告,針對固定資產主要采取了重置成本法,針對專利權采取了收益法,固定資產與專利轉讓的評估增值率高達225.99%。
剝離后業務往來繼續
早年股東與受讓方合伙人同名
剝離完成后,慧谷新材與功能材料的業務關系并未“切斷”。招股書顯示,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雙方交易金額分別為500.46萬元和313.20萬元。
這些交易主要包括三部分:廠房租賃、一次性銷售,以及樹脂的持續性銷售等。其中,樹脂的持續性銷售2024年、2025年上半年的交易金額分別為147.42萬元和162.33萬元,呈現增長趨勢。
招股書稱,功能材料已于2023年末出表,2025年1月起不再認定為關聯方,故2025年上半年交易不再認定為關聯交易。
剝離功能材料后,慧谷新材與功能材料的主要供應商還存在部分重合,主要為敏峰高新材料(廣東)有限公司。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慧谷新材向敏峰高新材料(廣東)有限公司采購丙烯酸單體、環氧樹脂,交易金額分別為873.99萬元和505.17萬元;功能材料向敏峰高新材料(廣東)有限公司采購樹脂,交易金額分別為126.06萬元和193.48萬元。
剝離功能材料后,公司為何向相同的供應商采購樹脂原料?為何2024年雙方關聯交易金額仍達500余萬元?此次剝離是真實的業務調整,還是為上市而進行的“報表操作”?既然已非主業且決定剝離,為何剝離后仍需通過租賃和銷售合作,甚至部分持續性銷售金額還在增加?交易價格、后續關聯交易是否公允、獨立?
此外,剝離前,功能材料雖然虧損,但虧損金額在收窄。剝離后,功能材料是繼續虧損還是轉為盈利,也值得注意。
巧合的是,功能材料最終受讓方合伙人與慧谷新材早年股東同名。招股書顯示,功能材料的少數股東及最終受讓方合伙人名叫陳嵐;慧谷新材早年的一位股東姓名也叫陳嵐。二者同名同姓,是否為同一人同樣值得關注。
同樣巧合的是,功能材料原董事顏煒,與慧谷新材另一家子公司——廣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慧谷工程”)注銷前的經理顏煒,也同名同姓。
另一子公司曾發生人員死亡安全事故
除了功能材料剝離的爭議,慧谷新材另一家子公司還曾發生人員死亡的安全事故。
2019年9月16日,慧谷新材全資子公司慧谷工程位于廣州增城區的C1倉庫發生爆燃事故,造成2名員工死亡。
根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通報,從“9·16”事故暴露四大嚴重問題:一是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懸空,二是風險管理意識淡薄,三是儲存環節違章問題突出,四是應急處置措施不當。2019年12月,慧谷工程收到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區分局行政處罰,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4萬元罰款。
此后,慧谷新材吸收合并及注銷涉事子公司慧谷工程,于2022年6月完成注銷,招股書解釋理由為“經營戰略調整”。
除了安全事故暴露的管理問題,慧谷工程還存在數起勞動爭議訴訟。裁判文書網顯示,慧谷工程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涉多起勞動爭議訴訟。
其中一起涉及工業事業部總經理馮志德的糾紛引人注目。判決書顯示,2019年5月6日,公司通知馮志德“不再擔任工業事業部總經理一職”,隨后雙方發生勞動爭議。
公司辯稱調整崗位是因為“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工業事業部虧損且多名骨干員工離職”,而馮志德則認為工業事業部只是公司一個部門,自己不應對虧損承擔責任。
判決書中引用的一封電子郵件揭示了關鍵信息:工業事業部在2018年全年利潤虧損的主要原因是“產品質量賠償折返及原材料漲價”。值得一提的是,經歷勞動糾紛后,據招股書披露,馮志德目前通過廣州易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有慧谷新材股份。招股書同時披露,其此前曾為公司的“隱名股東”。
那么,這些糾紛是否與公司當時的業務調整或管理方式有關?公司如何評價這一時期的人力資源管理?結合裁判文書,慧谷新材為何將員工關系轉移到廣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勞動糾紛后,馮志德仍間接持股慧谷新材的原因是什么?為何此前是隱名股東?這是否與解決歷史勞動糾紛有關聯?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代持安排?
據判決書,公司工業事業部在2018年全年利潤虧損的主要原因是產品質量賠償折返及退貨賠償。2018年產品質量賠償折返占比多少,為何出現影響工業事業部總經理去留的產品質量賠償折返問題?正常情況下,公司產品質量賠償折返占公司銷售收入多少?IPO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產品質量賠償折返事項,如果存在,情況如何?
廣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注銷原因是什么?是否與此前存在安全事故、產品質量賠償折返有關?
就上述相關疑問,《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此前致函慧谷新材,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公司回復。記者 何玉曉
廣州慧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官網截圖
功能材料股權轉讓前后凈資產情況
剝離后,與功能材料的交易具體情況
與功能材料的主要供應商重合情況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