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科技股民索賠案二審將于3月開庭 適格投資者仍可報名參與
百利科技(603959)投資者索賠案再迎新進展。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透露,其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百利科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將于2026年3月30日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開庭審理。
該案源于2025年6月5日,百利科技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二、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其中,在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間,公司實控人王海榮通過7家供應商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共計1.919億元。
此前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部分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百利科技需賠償投資者投資差額損失,公司實控人王海榮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吳立駿律師表示,根據法院判決,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百利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仍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在被投資者索賠的同時,百利科技的經營壓力也不容小覷。繼2023年、2024年連續兩年虧損后,公司2025年仍延續虧損態勢。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2025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1.4億元到-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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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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