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原實控人被移送起訴 公司被立案引發投資者索賠
ST帕瓦(688184)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檢察院送達的《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獲悉犯罪嫌疑人張寶等人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重大責任事故案,諸暨市公安局于2月5日向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公告顯示,ST帕瓦于2025年8月1日收到公安機關出具的《立案決定書》,張寶因涉嫌職務侵占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25年9月7日,公司獲悉諸暨市人民檢察院已依法以職務侵占罪對張寶作出逮捕決定。
ST帕瓦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一切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此前,ST帕瓦披露,根據公司原實際控制人之一張寶出具的《資金占用情況說明》,其通過供應商占用公司資金14142萬元,占用銷售貨款4991.88萬元,合計占用公司資金本金19133.88萬元。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收到張寶歸還的上述占用款項3000萬元。因該資金占用事項,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此外,ST帕瓦及張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于2025年9月5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截至目前,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仍在進行中。
ST帕瓦在立案公告中提到,公司曾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經查明,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少提存貨跌價準備、虛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導致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信息披露不準確。
根據相關信息,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間買入ST帕瓦股票,并在2025年3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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