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闖”北交所 延安醫(yī)藥:曾收關聯方超億元授權生產許可費
兩年多前,上海延安醫(yī)藥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延安醫(yī)藥”)曾與北交所擦肩而過,如今,這家藥企遞交招股書再“闖”北交所,試圖叩開資本市場的大門。此次IPO,延安醫(yī)藥攜3.58億元募資計劃,擬投向制劑生產線與研發(fā)中心,意在擴產強研,夯實根基。
不過,《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發(fā)現,延安醫(yī)藥再度IPO時,經營數據的微妙波動已悄然浮現于報告期末的紙面之上,此前穩(wěn)步增長的業(yè)績在2025年上半年出現明顯下滑。此外,公司曾與一關聯方進行雙向產品交易,而雙方除了常規(guī)的藥品交易外,公司對其還存在合計超億元的“授權生產許可費”收入。
報告期末業(yè)績出現下滑
延安醫(yī)藥成立于2001年,深耕化學藥品制劑、原料藥及中間體領域,業(yè)務版圖橫跨糖尿病、皮膚科、抗感染等多個治療領域。
公司手握35個藥品批文,更有12個品種納入國家醫(yī)保,4個品種入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其中格列齊特緩釋片、諾氟沙星膠囊等核心產品已通過一致性評價,部分品種更在國家級與省級集采中成功中選,產品力可謂較為深厚。
米內網數據顯示,延安醫(yī)藥旗下的復方倍氯米松樟腦乳膏在2024年同類產品中市場份額高達45.45%,穩(wěn)居榜首。控股子公司杭州漢達手握兩款改良型新藥的中國商業(yè)化權益,未來若順利完成進口注冊,無疑將為公司增添新的增長點。
招股書披露的數據顯示,2022年至2024年,延安醫(yī)藥營收從3.23億元穩(wěn)步攀升至4.67億元,凈利潤也從4934.55萬元增至8444.52萬元,其中,2023年營收與凈利潤同比增幅分別達到33.75%和38.26%,可謂高歌猛進。
不過,相較2023年,公司2024年業(yè)績增速出現放緩,營收與凈利潤同比增幅分別收窄至8.10%和23.78%。
進入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經營業(yè)績更是明顯下滑——當期營收為2.20億元,同比下滑12%;凈利潤為2957.21萬元,同比驟降近50%,近乎“腰斬”。
從業(yè)務細分來看,2022—2024年,延安醫(yī)藥的制劑項目收入分別為1.67億元、2.54億元、3.05億元;原料項目收入分別為8259.23萬元、1.36億元、1.48億元;授權生產許可費項目收入分別為7029.96萬元、3307.92萬元、0元(2023年8月后不再產生該收入);其他項目的營業(yè)收入分別為226.53萬元、708.76萬元、1105.75萬元。
而2025年上半年,延安醫(yī)藥制劑項目收入為1.6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了9.41%;原料項目收入為5476.69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了18.91%;其他項目收入為453.48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了6.58%。
可以看出,2025年上半年,公司此前一直增長的制劑收入同比減少9.41%,原料藥收入同比下滑18.91%,而曾經在2022年貢獻超過7000萬元的授權生產許可費收入,自2023年8月起已徹底歸零,公司的增長動力能否穩(wěn)定、持續(xù),不免引人關注。
“超億元”的授權生產許可費
天津君安生物制藥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君安”)曾為延安醫(yī)藥關聯方企業(yè),2023年8月前,延安醫(yī)藥的實際控制人王學亮通過實際控制的泰州天下和持有天津君安95%股權,而且天津君安與延安醫(yī)藥同屬制藥業(yè),存在同業(yè)競爭關系。
根據招股書,天津君安分別為延安醫(yī)藥2022年、2023年的第一大和第二大客戶,延安醫(yī)藥分別向天津君安銷售7068.09萬元、3413.38萬元,分別占銷售額的21.88%、7.90%。
其中,2022—2023年,延安醫(yī)藥向天津君安銷售的商品主要有腸多糖、尼扎替丁,不過該部分銷售額僅為38.13萬元和105.45萬元,占各期營業(yè)收入的比例僅為0.12%和0.24%。2022年,延安醫(yī)藥還向天津君安采購奧美拉唑腸溶膠囊等商品,占當期營業(yè)成本的比重為0.25%。
除上述“買賣”商品外,延安醫(yī)藥與天津君安之間還有引人注目、名為“授權生產許可費”的交易收入:2022年和2023年,該項收入分別高達7029.96萬元和3307.92萬元,占各期營業(yè)利潤的比例分別為124.47%和37.05%。
這一數據在2022年顯得尤為醒目——這意味著,如果剔除這筆來自關聯方的收入,延安醫(yī)藥的主營業(yè)務在當年實際處于虧損狀態(tài)。
雙方該項交易的產生,要追溯到2016年的一份《技術開發(fā)合同》。當時,擁有格列齊特緩釋片藥品批準文號的天津君安,接受延安醫(yī)藥的委托開展一致性評價研究。按照約定,評價通過后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變更至延安醫(yī)藥。然而,2020年12月該藥通過評價后,恰逢2021年2月中標第四批國家集采,由于時間間隔太短且集采期間無法變更持有人,導致延安醫(yī)藥未能及時“接盤”。
為了應對上述情況,雙方簽署協議約定,在無法變更持有人的情況下,延安醫(yī)藥通過向天津君安收取授權生產許可費的方式獲取收益。正是這份協議,成為延安醫(yī)藥在2022年避免主業(yè)虧損的“救命稻草”。
更令人咋舌的是這筆授權費的成本構成。數據顯示,2022年、2023年,合計超億元的收入對應的成本支出僅分別為202萬元和127.64萬元,毛利率驚人。
延安醫(yī)藥在回復中解釋,成本主要是格列齊特緩釋片批文每期的攤銷金額,因此金額穩(wěn)定且較低;而收入則與天津君安的國家集采銷量直接掛鉤(含稅12元/盒)。
然而,這種解釋仍然容易讓人產生疑惑——延安醫(yī)藥出錢搞一致性評價,實控人控制的其他企業(yè)拿上市許可,然后再通過“賣許可”的方式將利潤導回,這是否屬于“左手倒右手”的操作?是否將原本屬于上市公司的經營利潤“包裝”成了關聯交易下的“授權費”?
一系列“資產交易”化解“同業(yè)競爭”
為了解決同業(yè)競爭,延安醫(yī)藥與天津君安在2022年底至2023年間進行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資產交易。將這些時間線串聯起來,相關交易的路線圖逐漸清晰:
1.批文收購: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公司以評估價為公允價格,從天津君安手中收購了17項具有市場價值的藥品生產批準文號,合計支付近4000萬元。
2.設備收購:同期,公司從天津君安處購買了包括膠囊填充機、二手車輛、電子設備在內的大批二手設備,合計支付近500萬元。
3.支付補償:2023年2月,為提前終止那份“搖錢樹”般的授權生產協議,延安醫(yī)藥向天津君安支付了670萬元補償款。
4.股權出清:2023年8月,在公司實控人主導下,天津君安全部股權以3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山東辰龍藥業(yè)有限公司,并約定在2023年底前注銷天津君安。
在解決天津君安同業(yè)競爭的一系列交易中,辰龍藥業(yè)的出現同樣耐人尋味,公司實控人為何不直接注銷天津君安,而是將其股權轉給第三方后約定時間注銷?收購過程及關鍵時點、收購定價依據及其公允性、收購款資金流向等是怎樣的?公司解決同業(yè)競爭、關聯交易相關措施是否真實有效?
還有一系列其他疑惑縈繞公司:
一、2022—2023年,延安醫(yī)藥向天津君安銷售腸多糖、尼扎替丁等原料藥或制劑,同時又從天津君安采購奧美拉唑腸溶膠囊等產品。這種與同一關聯方進行雙向產品買賣的商業(yè)必要性與合理性是什么?這是否屬于行業(yè)常見模式?是否為獨立的商業(yè)決策,還是為滿足特定安排而進行?
二、2022—2023年公司從天津君安獲得的巨額授權生產許可費(合計超1億元),其本質是特許權使用費還是利潤分配?該收益在2022年占營業(yè)利潤的124.47%,這意味著公司主營業(yè)務本身處于虧損狀態(tài)。剔除該筆關聯交易收益后,公司主營業(yè)務的實際盈利能力如何?該授權協議因解決同業(yè)競爭而提前終止,這是否表明,該項高額利潤的來源本身是建立在與關聯方同業(yè)競爭的基礎之上?
三、短時間內(2022年底至2023年),公司密集與天津君安進行了多項交易:支付大額補償款(670萬元)以終止授權生產;高價收購17項藥品批文;收購大批二手設備;實際控制人最終出售天津君安股權。上述交易是否為一個整體的、協同的解決方案?其最終目的是否為了在天津君安剝離前,將其有價值資產(批文、MAH、生產訂單利潤)轉移至公司,同時通過交易對價、補償款等形式,對天津君安或其原股東進行利益補償或平衡?
四、公司收購的17項藥品批文中,哪些是當前具備市場競爭力的品種?能否提供其近三年的市場銷售數據及前景分析?
就上述疑問,《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的記者曾致函并致電延安醫(yī)藥,截至發(fā)稿未收到公司回復。就公司其他值得注意的情形,本報將繼續(xù)關注。
記者 王君
公司主營業(yè)務收入構成截圖
授權生產許可的相關情況截圖
報告期公司主要財務數據截圖
2025年上半年主要財務數據同比情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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