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時被罰股價仍漲停 律師提示兩類投資者具備索賠條件
3月23日,ST東時(603377)股價開盤即觸及漲停,報收3.72元/股,較前一交易日漲幅達5.08%。
不過,就在上一交易日(3月20日)晚,ST東時披露了一則重要公告——公司及部分責任人員于當日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顯示,經查明,公司2022年未對子公司土地租賃業務進行合規會計處理,少計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導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受此影響,根據相關規定,上交所自2026年3月23日起對公司股票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北京證監局擬對公司責令改正、警告并處以18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徐雄、總經理閆文輝、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王紅玉分別處以100萬元、80萬元、80萬元罰款。
事實上,這已是該公司第二次因信披違規收到監管罰單。此前,ST東時及相關責任人員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公告顯示,公司存在2021年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以及2023年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情況。彼時公司被罰款500萬元。
鑒于上述違規事項,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兩類投資者具備向ST東時索賠的條件:
一是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ST東時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二是在2022年8月13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當日)期間買入ST東時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據悉,針對ST東時處罰所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件,劉鵬律師團隊已向管轄法院遞交了部分案件材料并獲立案。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