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健醫療IPO終止:自主研發能力與關聯交易成焦點 本報報道問題此前被交易所追問
2026年3月,四川睿健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睿健醫療”)的北交所IPO之路戛然而止。3月12日,睿健醫療控股股東普華和順(01358.HK)公告稱,睿健醫療基于對自身業務發展方向及當前市場環境的審慎分析,決定主動終止上市申請。而一周前,睿健醫療剛剛完成對第二輪審核問詢函回復的信息披露工作。
《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曾分別以《分紅過億后再募資 重要子公司系平價收購 睿健醫療分紅、收購疑云待解》《數項發明專利系許可使用或轉讓所得 睿健醫療自主研發能力引關注》為題,報道了睿健醫療數項專利源自高校許可或轉讓、核心技術人員任職時間晚于核心專利申請日、重要子公司歐賽醫療收購過程未經資產評估等疑問。北交所在2026年3月的第二輪問詢函中,部分問題與本報報道指出情形相同,其中部分關鍵問題更是首輪問詢回復后再度被追問。
披露最新回復一周后終止IPO
3月12日,普華和順發布公告,3月11日,基于對自身業務發展方向及對當前市場環境等關鍵因素的審慎分析,經認真研究和充分論證,且與保薦機構深入溝通后,睿健醫療決定調整資本市場戰略規劃,并擬主動終止其上市申請。這一決定距離睿健醫療IPO申請獲受理接近一年。
回顧睿健醫療的IPO進程,2025年3月,睿健醫療北交所上市申請正式獲受理,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在收到首輪問詢函后,公司因“問詢意見涉及面廣,回復工作量較大”申請延期回復。在首輪問詢中,北交所針對公司核心技術及來源、研發能力、關聯交易、銷售費用率等問題提出十余項問詢。
2025年8月21日披露對首輪問詢回復后,公司又于同年9月30日公告收到第二輪問詢函,北交所進一步追問核心技術來源、關聯交易公允性、銷售費用合理性等問題。因“部分審核問詢函問題核查尚需時間”,2026年1月23日,公司再次申請延期回復。2026年3月5日晚間,公司披露了對第二輪問詢的回復。但一周后的3月12日,普華和順公告稱,睿健醫療決定主動終止上市申請。
根據計劃,睿健醫療此次擬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4300萬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82億元,分別投入血液凈化高值耗材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新型血液凈化設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血液凈化創新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自主研發能力被問詢
本報此前兩篇報道——《分紅過億后再募資 重要子公司系平價收購 睿健醫療分紅、收購疑云待解》《數項發明專利系許可使用或轉讓所得 睿健醫療自主研發能力引關注》——所關注的數個核心問題,在北交所的問詢函中均被提及,如專利技術來源與自主研發能力、核心技術人員任職與職務發明認定、中空纖維膜技術侵權風險及招股書表述的準確性等。
2025年8月9日,本報以《數項發明專利系許可使用或轉讓所得 睿健醫療自主研發能力引關注》為題,報道了睿健醫療數項專利系許可使用或轉讓所得,專利權人涉及四川高校等,記者在《經濟日報》2021年的報道中發現,歐賽醫療“首席科學家”為四川某高校教授趙長生,其為該企業專利的獲得及生產線的研發作出了重要貢獻。趙長生曾是歐賽醫療創始股東之一,其于2012年退出歐賽醫療股東名單。睿健醫療獨立研發能力及招股書信披完整性值得關注。
本報在報道中指出,“一種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纖維膜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專利權人為四川大學,系專利實施許可;“一種呼吸機管路”“醫用多功能旋轉活檢取樣鉗”最初專利權人為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本報還發現,招股書第165頁披露“一種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纖維膜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專利為許可使用,但第178頁“研發項目投入情況”列表中卻標注該專利為“自主研發”,存在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
北交所在首輪問詢中,直接要求睿健醫療說明中空纖維膜相關技術的來源,以及繼受取得、許可使用的知識產權在產品中的應用情況,并追問公司是否具備自主研發和持續研發能力。
睿健醫療在8月21日披露的問詢函回復中承認,公司受讓取得、許可使用的知識產權合計三項專利,“一種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纖維膜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與公司中空纖維膜制造技術配方部分存在交叉,公司為防止第三方取得該專利后進行惡意專利訴訟,取得該專利的獨占專利實施許可。公司繼受取得“一種呼吸機管路”和“醫用多功能旋轉活檢取樣鉗”專利,擬以上述專利為基礎,用于血液透析管路技術的研發和血管通路系統的輸送結構的改進,兩項受讓取得的專利屬于公司的儲備專利。公司同時強調,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將以上三項專利用于產品生產,公司主要產品生產以自主研發形成的知識產權為核心驅動。
侵權風險遭二次追問
中空纖維膜技術侵權風險、核心技術人員任職與職務發明認定等問題在一輪問詢回復后,二輪問詢中再度被北交所追問。
本報曾報道,公司兩項與中空纖維膜相關的專利中,一項專利是歐賽醫療成立不久即申請的“改性聚醚砜中空纖維膜及其制造方法”,發明人為趙長生、劉承杰、廖世龍,該專利已于2025年因保護期屆滿失效,是否面臨仿制風險值得關注;另一項專利是四川大學授權專利實施許可的“一種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纖維膜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查詢發現,趙長生也是發明人之一。報道指出,趙長生退出歐賽醫療創始股東前長期在四川高校任職,該專利是否屬于其在高校的職務發明、利益分配是否清晰,值得關注。
北交所在一輪和二輪問詢中,均問及“侵權風險”,其中在二輪問詢中問題直指“發行人使用中空纖維膜相關技術是否存在侵權風險”。在一輪問詢中,交易所要求說明睿健醫療生產、銷售主要產品的過程中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在二輪問詢中,這一問題被再次追問,交易所要求公司進一步說明“發行人使用中空纖維膜相關技術是否存在侵權風險”。
睿健醫療在2026年3月披露的問詢回復中表示,“改性聚醚砜中空纖維膜及其制造方法”專利權已于2025年2月到期終止,公司目前生產中所使用的非專利技術已突破該專利覆蓋范圍,不存在任何潛在侵權風險。
核心技術人員任職與職務發明認定方面問題,在2026年初披露的二輪問詢中被再次追問。本報此前報道,睿健醫療兩名核心技術人員王洪建、姜黎的任職時間均在發明專利“一種三元共聚物共混改性聚醚砜中空纖維膜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申請(2010年)之后——王洪建于2013年12月入職歐賽醫療,姜黎于2015年7月入職。公司核心技術人員認定是否準確,研發費用確認是否合理、準確值得關注。
北交所在問詢中,也重點關注了已離職的核心技術主要人員或發明人以及歐賽醫療創始股東在職期間產生的知識產權是否均為職務發明。在一輪問詢中,交易所要求說明劉承杰等歐賽醫療創始股東是否在相關技術研發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睿健醫療回復稱:“趙長生、劉承杰、廖世龍三人2005年至2012年作為歐賽醫療創始股東,其中劉承杰曾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廖世龍曾任董事,其間完成的中空纖維膜相關職務發明,為技術研發的初期突破及首款產品雛形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在二輪問詢中,這一問題又被追問。交易所要求進一步說明公司已離職的核心技術主要人員或發明人以及歐賽醫療創始股東在職期間產生的知識產權是否均為職務發明,2012年歐賽醫療創始股東團隊轉讓股權時新老股東是否存在關于中空纖維膜相關技術歸屬的約定。
2026年3月初,睿健醫療在問詢函回復中稱,根據相關研發活動的立項報告、技術任務書等資料,已離職的核心技術主要人員戴燕、王滔及發明人在職期間產生的知識產權均系職務發明,歸公司所有;2012年股權轉讓時,發明專利“改性聚醚砜中空纖維膜及其制造方法”已依法登記在公司名下,新老股東對知識產權歸屬不存在異議。
與“樂普系”公司關聯交易引關注
除本報此前報道的自主研發能力等問題外,睿健醫療與“樂普系”公司的關聯交易也引人關注。
樂普醫療系睿健醫療實際控制人蒲忠杰控制的企業,報告期內睿健醫療存在通過印度樂普等樂普醫療旗下貿易公司進行境外銷售的情況,各期銷售收入分別為1941.71萬元、2512.37萬元和4299.19萬元,占比分別為5.63%、6.12%和8.90%。公司向印度樂普銷售毛利率分別為20.38%、29.03%和37.29%,低于公司平均毛利率(45%左右)。對此,公司認為毛利率較低主要系印度市場價格敏感度高等原因所致。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關聯方樂普醫療賬款余額占應收賬款總額的比例高達71.47%。目前,公司給予印度樂普的信用賬期為150天,明顯長于其他境外客戶的15—90天。
第二輪問詢中,北交所要求量化分析向印度樂普銷售毛利率持續增長的原因,說明信用期明顯較長的商業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睿健醫療回復稱,毛利率變動主要受匯率、產品成本下降等因素影響,信用期較長系綜合考量后經過商業談判的結果。但值得注意的是,印度樂普存在通過Lepu Holdings Limited代為支付貨款的情況,2024年及2025年1—6月分別通過Lepu Holdings Limited代付1790.52萬元和988.32萬元。 記者 何玉曉
睿健醫療對第二輪問詢的回復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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