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爾特因涉嫌多項信披違規問題擬遭處罰 投資者索賠征集工作已啟動
日前,司爾特(002538)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3月27日收到安徽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及《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監管部門擬對公司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事項作出行政處罰及采取監管措施。
《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經查明,司爾特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2021年,司爾特全資子公司貴州路發與多家建筑企業編制虛假的臺車掘進合同及結算單,虛構臺車掘進業務。導致司爾特2021年虛增資產458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580萬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設業務在會計核算時,通過長期待攤費用進行分年度攤銷,導致司爾特2023年虛增營業成本1734萬元,虛減利潤總額1734萬元。二是司爾特虛假尿素采購及有機肥銷售,導致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監管部門查明的事實,司爾特股票于2026年3月30日停牌1天,并將自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司爾特”變更為“ST司特”,股票代碼不變。
此外,同日披露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還暴露出司爾特更多的問題。公告顯示,公司存在違規使用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向關聯方違規拆借資金且信息披露不準確、定期報告披露不準確、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不完善等違規事項。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受損投資者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在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2日期間買入司爾特股票,并在2025年4月2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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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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